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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 (第3/3页)
为乐,毫无同情心地偷笑。第一篇日记20xx年9月11日周日晴转校已有一周,老师十分照顾,同学大都友好,生活安稳平静,很想如此过下去,但已知此乃奢望。有O在,日子便热闹得可怕,连写东西的时间都快没有,恐怕从此,日记要变周记。起初,O令我深感困扰。此人乃是班中一霸,仿佛对我很有意见,我于转校第一日,便于厕所遭遇堵截。当时不知此人心思,怀疑脑回路异常,许是天生基因异变。以为对付此人,沉默是最好的武器,不想O竟擅长自嗨,我如此无趣,还能让他兴致勃勃窥探。终于被他撬起一角,捉住一个致命把柄,大肆嘲笑。我并非天生口吃,大概是小时候缺乏同情心,不热爱动物,也不关心弱小同学,所以老天要来惩罚我,降下一场车祸,从此美满家庭破碎,母亲瘫痪,而我患上应激性口吃。父亲养家艰难,我性情大变,父亲不曾注意,但我也无可抱怨。一切都是命吧。世上有许多可恶的缺陷,譬如结巴、瘸子、秃头、天阉,而我不过是其中最普通一员。所以我活该被嘲笑吗?不是的。当今所有人都歌颂人人平等,我与正常人共享一片天地,同是碳基生命体,死后都化作一抔黄土,我本应大声宣扬“我是结巴关你屁事”,可我怯懦,胆小,毫无行动力,将所有怒火压抑在心底,我不敢站起来反抗,那么,受到欺辱也无可怨恨的了。O嘲笑我时,我怕他,但我心里是蔑视他的,我想果然逃不开这类人,我想这是宿命,我当看开了。所以知晓O为我隐瞒,甚至为我打架时,我才会如此震动。我从未遇过这样的人,他竟然是用他的方式帮助我了,我信仰马克思主义,但我要对上帝说,饶恕我吧,我不该在心里骂他白痴、神经病(此处被涂掉)。原本,十七岁的男生是很好懂的,都是傻逼(此处被涂掉),但我真的不懂O这个人。他每件事都与我作对,自己把衬衫穿得乱糟糟,还不许我整理自己。我每天都克制着自己的手,否则我一定会把他的头发剃光,把他的衣服扒下来重新穿好。每次我看到他衬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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