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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5 (第3/3页)
(╯_╰)╭…真的好萌啊它…有这个梗的大概去年这个时候就差不多有了(笑,但是一直都犯懒不想写。真正开始动笔写是今年1月份的时候,写的时候老是遇到瓶颈啊,有的时候卡好久写不动啊,然后还是那样磕磕巴巴的写完了它,然后就边修边发上来了,(修文多修出来30多K,本来最开始我是这样想的,如果连续发了三天都没有人看,我就去申删,让它一辈子呆在硬盘里睡觉╮(╯_╰)╭,但是偏偏突然就有了回复,然后就继续发了下去,后来又冷了下去呐,但是怎么说已经发了这么多,不发完感觉又不舒服,所以就一口气尽快改完发上来,也算是让自己少一个牵挂吧,就这样。最后再携毛毛及大顾感谢那些关注过这篇文文的人们~阿里嘎多~番外可能有,也可能就…╮(╯_╰)╭有缘再见~mua~何泽番外——原罪很多人经常都会说,如果你早一点遇见的是我,就好了。我和识久相遇绝对算是早的了,至少比他和那个人早,如果那个算是人的话。我们大学的时候是一个宿舍的,四人间,有个人可能江湖闯荡去了,办了退学手续根本就没来过,整间寝室就只有我,文修,还有就是识久。文修这么多年来也不容易,个二缺的性子从始至终就没有变过,不过他个动物医学的可能从根本上就比较忠于本能和天性,尿性和我们不一样。我和识久的床是挨着的,就算不是同床共枕起码也是在一个水平面上。那个时候的识久,怎么说呢,很有韵味,啊,这还是说的太抽象了。这小子天生自带惊艳感,瞅完第一眼一般情况都会再去瞟个两三眼,但你第二眼要再望过去,他就会拽一拽身边的人,要么快速走开,要么侧头避开视线,脸上还会微微的泛个红。他肤色甚白,那飘红染在脸上看得人心痒痒。喜欢上识久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容易到我回溯过去我都想不起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那么关注他。但真正没法抑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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