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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 (第2/3页)
平难得地升起了一些恻隐。聂钧珩刚出事那会儿,别说是腿,连命也不一定留得住,聂钧平也是一直往医院里跑。聂钧平选这家餐厅是因为它的法棍做得好,还没有上来时,聂钧平就有一句没一句和他聊法棍。聂钧平问他道,“为什么喜欢吃法棍?”孟凉道:“便宜,大根,耐放。”聂钧平有些没有料到这个答案,“噗嗤”笑了出来,摇了摇头,道:“所以其实你并不喜欢吃吗?”孟凉道:“还行罢,蛮喜欢的,不吃就嘴痒。”聂钧平道:“越是基础的面包越是难做好。尝尝这家的,你会喜欢的。”孟凉后来都不记得这家旋转餐厅的其他菜品好坏了,只知道这家的法式长棍面包是真的好吃。他原本就喜欢法棍的韧性和清爽的咸味,而面包师把这些优点发挥到了极致,不论是抹黄油或者鹅肝酱,或者空口吃,都棒透了。他对车还是有些常识的,毕竟极北的停车场里都是豪车。但是他对选车并没有兴趣。聂钧平给他的几个选择,随便哪一辆都远远超过他的包养费了。这真是令人有些肝疼。销售经理并没有报出几辆车的价位。孟凉听着他的聒噪的介绍,看着他对聂钧平满脸堆笑,又对自己满脸堆笑的样子。他却感受到了聂钧平和他之间的差距。聂钧平可以踩在销售经理的头顶上,而孟凉事实上活在销售经理的下层。孟凉选了一辆。聂钧平在身后道:“不错,果然有眼光。”孟凉选的是最贵的一辆,他知道哪辆大概会贵。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往贵了选,聂钧平送他的车他是不会开的,考了驾照也不可能开。这辆车就在三个月结束后,会和聂钧平一样离他远去。还剩下两个月零九天。法式长棍-22聂钧珩穿起了冬季的小斗篷。她不是很常出去,但是每天还是要把自己收拾得很漂亮。聂钧珩今天带着的坠子有些大,她把她塞到衣服里边,还是会掉出来,于是请求孟凉将坠子摘了。小姑娘白皙的手指拨开发丝,露出颈部的一小截肌肤。孟凉于是垂了头下去,捏起那个小扣。指尖沾到肌肤有点微凉,聂钧珩在他手掌下瑟缩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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