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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52 (第2/3页)
过多而死了……”“我霄从来不玩虚的,粉他粉的好开心~”“我什么我,霄什么霄!就凭他这么霸气,以后都不能这么普通的叫‘我霄’了,鸟枪换炮,叫吾王!”“是是是,吾王千秋外代,吾王一统天下!”“……我是不是走错地儿了,这里不是王莫粉丝群吧?是某个中二病聚集地?”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这群文盲……除了脑袋里的黄颜色很鲜亮,还能有点什么用!幸亏寡人机智地解释清楚了笔名的由来,要不然寡人文艺小清新的形象岂不是要败坏在你们手里?好险……☆、第138章138回到军营,王子霄的状态,正应了那句“如鱼得水”,这里就是他的主场啊!他和莫行之都是数一数二的帅哥,但同样是穿上军装,在王子霄身上,就愣是比在莫行之身上多了一种理所应当的和谐美,那种彪炳男儿混合了煞气和英气的美,任谁见了都想多看两眼。包括负责跟进他们剧组的连队长官孙明朗。孙明朗是实战派,他心里清楚领导派他来完成这个任务,其实是有意提拔他……可一想到几个月的时间就要浪费在陪一群绣花枕头上,他就浑身不爽。心里带着偏见,他怎么可能对王子霄跟莫行之看得顺眼?见到王子霄穿军装的烧包样后,孙明朗心里发着坏水:“今天的任务,是要教你们练会一种军体拳,待会儿一定要打出气势来,现在先看我示范——”孙明朗虎虎生威地把这一套打完。然后他看着王子霄:“听说你身手不错,又是军人家庭出身的,可否出列,我们俩来对打一下,加深大家的印象?”王子霄一脸纯良地点点头,应声出列了。想当年,他在孙明朗手下做新兵时,就经常捞到这样的待遇。那时候他可没这么好说好商量,扯着嗓子吼的人耳膜疼,但实际扯的花花肠子是一样的。不就是看他不顺眼,想教训教训他,让他吃点苦头吗?在部队待时间长了,都是这样的尿性,不服就干,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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