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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7 (第1/3页)
。我只是觉得奇怪,这么晚怎么还会有山民在林子里走?”“大概是劳作完回家晚了吧。”柯明轩边说边拐上盘山公路。边以秋眉头皱得更紧了:“不对,钱赢找这个地方作为军火基地,附近不可能有人居住……”而且,他越想越觉得那人的背影有点眼熟,虽然他戴着草帽并没有让人看到他的脸,但边以秋就是觉得他应该在哪里见过那么个人。“你别胡思乱想……”“周明!”“什么?”边以秋大惊失色:“刚刚那人是周明!”“怎么会是他?你不会认错?”“我跟他做了八年的兄弟,怎么会认错——”边以秋话音未落,前面弯道突然闪过一道刺目的车灯,照得两人眼前骤然一暗。“停车!柯明轩,停车!”柯明轩慌忙踩住刹车,向左猛打方向盘想要避开迎面而来的大货车,但一脚下去才发现刹车完全不听使唤……第五十七章边以秋觉得自己浑身都碎了。他七岁的时候被一条野狗咬穿过手掌,担心因此染上狂犬病,小小的他用火烧过的铁皮一点点刮干净了伤口处肿胀外翻的嫩肉。虽然后来才知道这样根本没用,幸亏那条狗只是饿,而不是疯。十二岁时跟一群流氓抢地盘,他扑上去咬住了为首那人的喉咙,任凭钢管、拳脚、棒球棍雨点一样地砸在他整个后背。事后他躺了两个月,分分钟都在偷笑,还好那帮人里头没有哪个是要玩命的,否则只要运足了力气照着后脑招呼,他恐怕就得躺在盒子里了。二十一岁时跟九爷出去办事,帮九爷挡过两枪。其中有一枪贴着股动脉穿过去,往右一点,他可能会永远二十一岁;往左一点,边家从此断子绝孙——虽然作为个纯基佬,他不介意有没有后,但是“站”不起来那可是生不如死。然而以往所有的出生入死,都像是在此刻给他重新来了一遍。他头疼,脖子疼,背疼,腰腹疼,腿疼。疼得百花齐放,疼得意识恍惚。眼前是无底洞似的黑,脑子里炸开万花筒,想要浅浅地呻吟一声,喉咙里捅进了带火的铁条,燥烈的血沫子从肺里往外泛。我他妈在哪,这是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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