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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2 (第3/3页)
之二或以上股东表决同意。”章程拟定备案之后,公司的这些问题就按照章程上来办。而且三分之二股东和代表三分之二股权还不一样,这个也要看章程具体怎么写。一字之差就是天差地别。当然,大部分公司为了不让某个持股比例特别大的股东专断专权(比如柯总这样的,咳),肯定还是按照三分之二来的。其次,我原本写的就是柯总个人持有的股权是67%,超过三分之二,后来想了想,这么大个公司他一个人占股比例这么大有点不合适,这样的话,还不如让他个人独资算了(开玩笑,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两个人以上),于是后来改成了56%,反正过半数也是拥有绝对控制权的。而且我也没写死他就不开股东会啊,他是可以做决定,但真的要转股还是要开股东会的。只是因为这个公司本来就是他一手创立的,他家背景又比较深,其他小股东就算不同意也不会说什么,要三分之二股东表决同意也是很容易的事。另外我前面也已经说过啦,现实里要转让股份还是比较复杂的,需要签股东会决议,拥有优先购买权的股东要签放弃购买这部分股权的声明,边老大也知道这一点,所以说转股的事情不是一天两天能办的,而且边老大这边要是不同意,和晟也是办不了的。最后,我还是提前剧透一下吧。。。。。边边是不会接受的,柯总说破了天边边也不会接受。他有他的坚持和骄傲。所以转股这事是办不成的,你们别太乐观了。——————既然说到这里,就继续科普一下,一人有限公司就是个人独资公司,这个属于特例,不能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来比较。至于转股的问题是否需要其他股东同意,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毕竟现实中很多公司都会用挂名股东,挂名股东虽然看起来占有股份,实际上一点权力都没有,什么都是实控人说了算。但是实控人很有可能一点股份都不占,但他对公司同样拥有控制权。所以股东会什么的,真的也不是完全有用。不过这些就得等你毕业之后出来工作之后才能了解到了。书本上的东西肯定都是按照最正规的程序来教学生,我当年学经济法,会计法的时候,那谁谁还说不做假账呢,现实中哪个公司不做假账?哪个公司不打税务的擦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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