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47 (第2/3页)
~”“恋爱中的人啊~哎~”金敏也跟着说了一句,明恋暗恋都不好受啊!“卧槽!”厂房虽然增了不少装饰品,可还是空荡,突然有人吼了一声,大家齐刷刷停下手里的活往大飞那边看去。“我忘了今晚小六儿是吉他手了!”大飞拉丧个脸,缓缓蹲在厂房中间,抱着光头一脸懊悔。金敏和元宵相互对视了几秒,然后问他,“雷蒙斯,听过吗?”“嗯!”“来来回回就那四个和弦,知道吗?”“嗯!”“大飞!别急啊!咱这还有一个现成的吉他手呢!”金敏说着,推了一把,把元宵推到大飞身边。作者有话要说:雷蒙斯,上世纪70到90年代的经典朋克乐队,歌词和旋律都极为简化,是大飞的最爱。第42章第四十二章“啊?”元宵杵在大飞身旁,冲着金敏拧了拧鼻子,脑海里搜索着雷蒙斯的歌儿。其实,和柴禾他们一开始的时候就是玩这种朋克。挺简单直接的,技术上没什么困难。今天这个氛围,一半算是救场一半算是面子,怎么着都得上了。“你行吗?”大飞抬眼看着元宵有点儿怀疑,之前TimeBar的那次演出,大飞迟到了,美少年的功力他没亲眼见过。“嗯~试试呗?要不,咱先随便练一练?”元宵扫了一圈,反正都是熟人,不紧张。“那就躁起来!”反正也没别的办法了,大飞起身,皱着眉,往一堆设备里走去,招手示意后边的小弟们调控着点儿音箱什么的。金敏又可以看美少年的免费演出了,一开心,走过去,把早就调好的吉他提起来,往元宵脖子上挎,“别跌份儿啊!”“切~”“嗡~”一阵啸音过后棒槌坐到架子鼓后面,大飞挎上一把纯白色的贝斯。一个鼓、一个贝斯、一个吉他,和雷蒙斯创立之初人员构成一样。他们相视一笑,棒槌给了个眼神,元宵立刻随着鼓点走起了节奏。两人之前没商量过,可能都听大飞说过,自然而然地奏起了,元宵是完全凭着记忆在演出,只希望不要太垃圾就好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