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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8 (第1/3页)
他们可以成为最好的生物,也能成为最坏的生物。可是,不论他们让我多么难受,我终究还是喜欢他们多一些的。”兴龙不明白为什么建木会去喜欢人,明明就连人类自己都会厌恶自己,这样的喜欢,委实没有道理。直到身边的轩辕子都慢慢长大,他才开始明白,或许,讨厌人的确是自然生物的本能,可喜欢上人类,也只需要遇上一个对的人。正如建木所说,人类,果然是一种温暖到令他们迷恋却又能轻而易举地让他们伤心的危险生物。他们妖族生活习性都是千古传承下来从不改变的,可人却能做到每一个都活得不同。他不明白,这样软软的小团子怎么会变成那些令自己恨不得一口吞了的可恶仙人,所以,他想亲自看着这小家伙长大的过程。那时候,兴龙以为自己是不会对人类有感情的,他以为等到这小孩长大自己就会讨厌他,他还不知道,就算是五爪金龙,对一个自己亲手养育大的生命,也会怜爱到不想让其受一点伤害的地步。可等到他明白了,却又好像不会去后悔了。默默叹息了一声,兴龙看着这熟悉的院落,轩辕子都刚出生的时候三太子和秋月荻地位还不比如今稳固,每天都有很多公务要去处理,这孩子大部分时候都是和他在一起。在鬼游城轩辕子都要龙王教自己飞行,却不知,对他而言,莫说飞行,就连走路也是这只龙拉着他一步一步学会的。摇了摇头,沉默的龙王摊开这傻小子写的遗书,似乎真的以为自己会死,轩辕子都写了整整十页遗言,给爹娘的给有三页,而剩下的四页一眼望去,满目都是秋兴。他将自己藏在各处院子里的宝物全都列了出来,有小时候最喜欢的风车,有过生日爹娘送的礼物,还有大哥偷偷给他补好的药囊……价值连城的有,不值一文的也有,零零碎碎写了一大堆,最后却只以一句结尾——把它们都交给秋兴吧,以后我不能再陪他玩了,秋兴会寂寞的。这样傻的小孩子,以后没了他可真要被人拐了去吧……心中如此哀叹着,兴龙却是按照纸上写的把那些零碎事物都给寻了出来,开了个空间存放好了,这才腾云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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