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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3 (第3/3页)
”贝勒爷抱着胳膊,昏昏欲睡,刚才喝了点儿小酒,现在开始犯困了。载渝却突然岔开了话题,低声问:“芳莲这小姑娘才十二,怎么看男人的眼神儿和思春的女人似的,让我瘆的慌!”“哈?”载堃睁开眼,觉得这话很莫名。“刚才那孩子一直盯着我看,我都不好意思了。”他自说自话,总也想不明白一个小丫头为啥为朝自己抛媚眼儿。“我还真没注意,不过那孩子到是挺漂亮的,小蕊说孩子学过昆曲,现在正找师傅学京剧呢,兴许因为学戏,有些早熟,说明你有魅力么,好事儿。”载堃没把他的话当回事儿,思春少女喜欢年长的男子并不新奇,随着年龄和见识的增长就会慢慢的淡忘了。载渝皱着眉道:“我有魅力?如果皱纹也能叫魅力,那我最近确实有很多了。”过了三十岁,抬头纹和眼角的细纹渐渐的初露端倪,虽然不大明显,可仔细的参着镜子还是能瞧见的,如果芙蓉还活着,一定会笑着说他变丑了!“哈,我比你更多!”贝勒爷大笑起来,轻微的皱纹并不难看,反而能让男人别有一番魅力,年轻的姑娘看到他们这些爷们往往走不动道儿,年龄有时更能证明男子的价值,三十多岁的男人有殷实的财力,更懂得体贴照顾对方,比起年轻的毛头小子更吸引女人。载渝也跟着笑了起来,但心里却又思念起芙蓉来了……小蕊带着芳莲回了家,就趁着儿子睡下午觉的工夫,把闺女叫到了客厅里,低声问:“你怎么认识渝公爷的?”她坐在椅子上端着架子答道:“姨娘,您忘了啊,我刚拜了师傅学京剧的,也跟着师傅去过梨园,渝公爷常去看戏,我就认识了,只是没讲过话,他会编戏,很多伶人都和他很熟。”“哦,原来如此,我说呢……一个小闺女就那么直勾勾的瞅着男人,不害臊啊?”她半开玩笑的问孩子,芳莲越来越像个大姑娘了,对男人都有好奇心了,看来要早寻夫家才是。芳莲撅着嘴道:“我就是喜欢渝公爷么,喜欢一个人没啥害臊的!”“他都三十了,你才十二,都能当他闺女了,再说了人家都有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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