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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我为人类社会做贡献[动物快穿] 第291节 (第5/5页)
他脚边打滚了, 六条狗子里已经有五条因为食物对他态度转变, 唯一那条最强壮、他最想得到的大红狗一直无动于衷。 一个狗群如果能收服头犬,那么整个狗群都会听话。利亚姆迫切的需要将大红狗这条头犬拿下,好得到整个狗群的掌控权,但别说讨好了,他连靠近都不能靠近。 红犬十分警惕, 不吃他的食物, 更不嗅他的手指,只要敢靠近安全警戒线, 红犬就对他龇牙,咬不咬人的狗一看就知道,利亚姆已经遍体鳞伤,实在不敢冒险。好在这条红犬也没带狗群离开,利亚姆猜测它们上山应该也有目的,所以才不玩耍、不狩猎、也不下山。 就不知道它们的目标是什么,如果方向一致就好了。 旺财不离开,是因为闻到了男人身上沾染到的某种气味,这个味道它熟悉的很,就是那头每天半夜在山里嚎叫示威的大怪兽的味道。 昨晚上的血腥气,也跟这个人十分相似,但并不是这个人的。 旺财怀疑这个人有同伴,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不在他身边。 既然这人跟那头大怪兽也有仇(被咬成这个样子肯定有仇),仇人的敌人就是盟友,虽然不信任这个人类,但是人类的力量是强大的,只要能联合起来,就算再讨厌也可以忍耐一下下。 旺财再次看向掰食物投喂小弟的男人,黑豆眼闪过精明的光。 就带着他去找大怪兽吧,万一打不过,丢他过去争取逃跑时间! * 啮齿小动物的小道比想象中的要长,有些地方对体型庞大的动物也不友好,骆芸和虎子身上的毛被树枝挂得乱七八糟,挂满了灰尘和枯叶,看上去十分狼狈。随着靠近小家伙的洞穴,血腥味道也越发明显,骆芸再次确认,这的确是人血的味道,而且有些熟悉的感觉。 虎子:是昨晚风带来的血气味道。 骆芸点点头,只是那时候味道参杂着其他动物的味道,又稀薄的很,没有分辨出来,如今再次闻到才确定,这与她推断的时间差不多。 找到那只小鼠的时候,那小鼠正在家里抱着肉块啃得开心,不劳而获的猎物啃起来就是美滋滋,它琢磨着过一会儿再去碰碰运气,那么大块肉,就算是山里最强壮的野兽也拖不走、吃不完,它可以多跑几趟,过冬的囤货就能解决一大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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