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汪:我为人类社会做贡献[动物快穿] 第94节 (第3/6页)
br> 卫念眼泪汪汪地咀嚼着嘴巴里的生肉,里面含满了血腥和狼妈妈口水的味道,那股混合味道简直了。 生肉虽然会有寄生虫的危险,但是血和肉都富有矿物质与蛋白质,能够快速的补充体力,哪怕这是从狼嘴里吐出来的,哪怕卫念从来没有吃过生肉,为了生存,他还是努力吃了下去。 第一块肉后,再来一块就容易多了,为了避免狼妈妈过分的热情,卫念坚持用自己还能动的手挖着血粼粼的半只兔子啃起来,啃的旁边围观的狼弟狼妹直舔嘴巴。 卫念一边啃一边想:狼不吃掉他还给他食物,是为了把他养肥了再吃,还是狼也有“军民一条心”的想法了? 打死他卫念都想不到狼妈妈把他当儿子了。 当狼群斥候回来告诉同伴们找到目标的时候,卫念刚刚啃完一整条兔子,兔子皮正在被狼弟狼妹互相撕扯。 狼妈妈站了起来,交代两个儿女好好照顾人类小弟弟后,杀气腾腾地带着狼群出发了,被留下来守家的狼群立刻变得单薄起来,卫念在狼窝里努力抬起头看着外边,他好奇地看着消失的狼群,很好奇母狼带着狼群干什么去了。 干什么去? 当然是干人去啊! 狼这种生物最是记仇,惹了一个就是惹了一群,那些潜入华国领地探查军事机密的佣兵们打死也想不到他们的同伴揍了几条军犬能惹到阿重山最恐怖的存在。 尼肯思作为hor(马蜂)佣兵团团长,如今趴在水洼里啃青蛙,他从来没有如此后悔地接了这笔生意,同行都说华国是佣兵禁区,可他从不将这话放在心上,就那帮一辈子可能连血都没见过的童子军能是他们这些刀枪火海讨生活的佣兵对手?开玩笑呢。 像这种在和平环境待久的战士,上了真正的战场恐怕连怎么开木仓都吓忘了。 可当身边的手下一个个被那群童子军生擒活捉甚至击毙的时候,当他和残余的部下在森林里东躲西藏时,尼肯思真有点后悔了。 这帮童子军,开枪真是不犹豫。 从来没有来过华国,甚至对华国根本不了解的尼肯思并不清楚,华国虽然是一个国内和平、风调雨顺的国家,但在军事上从来没有懈怠过,每年各大军团之间的实战演习都有死亡名额。 没有沾过血?确实,但你不能因此就觉得华国军人没有血腥,没有能力,我们在模拟战中每一次都当做实战来练习,随时做好为祖国上战场的准备。 尼肯思啃完了一只青蛙,又摸过来一条泥鳅,军需粮在打斗中丢了,他们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