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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我为人类社会做贡献[动物快穿] 第53节 (第5/6页)

的限制降到最低。

    在警犬系统中, 扑咬犬绝对是最恐怖的冲锋犬, 也是所有警犬中杀伤力最大最威猛的,它们是先于警察与犯罪分子对冲的,主要目的是牵制犯罪分子为警方争取抓捕时间, 甚至可以直接制服犯罪嫌疑人。

    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扑咬犬, 不但在体格上有严格的要求, 还要有足够的胆识和易攻击的性格。

    像“你看我干啥?”“我看你咋地。”“爱咋咋地!”——这种性格的犬就当不了扑咬犬。

    应该是“你看我干啥?”“我看你咋地。”“我弄死你!”——这种犬才适合。

    一句话概括就是:甭废话,就是干。

    骆芸跟其他扑咬犬相比,在战斗中野性稍有不足,但是战斗力和撕咬力绝对不落下风,谁能知道她在训练初期是如何克服用嘴巴叼东西的心理障碍, 就……其实当犬也挺难的。

    骆芸它们三条扑咬犬跟在追踪犬身后, 桐义市的扑咬犬是条雄性马犬,跟骆芸同岁都是刚毕业的新兵蛋子, 论经验还是黑虎更丰富。它们慢慢向丛林深处推进,队伍成扇形以小队分组搜查敌情。

    很快,可可嗅到了人类血迹的味道,另一条血迹搜索犬也发现了可疑物体——一个小孩的手指。

    这里已经深入森林,人们在手指三百米外的地方发现了一个被刨开的坑,通过可可和另一条血迹搜索犬的反应可以断定这个坑里残留着大量的血迹。

    桐义市的刑侦科队长叫杭英毅,是一名四十岁出头的老刑警,他对桐义市周边的生态环境有所了解,看到现场的情况推断道:“这应该掩埋尸体的地方,被野兽发现刨出来拖走了,大家在附近找找有没有剩下的遗体残骸。”

    他对方晓烽说:“桐义市生态环境保护的很好,深山老林里有老虎和熊,这帮人真不怕死,敢往这里边钻。”

    方晓烽点头道:“一帮亡命徒,只要有钱赚,他们什么事儿不敢干。”

    说是买卖人口,但途中闹出人命的也不在少数,他们拐来的孩子为了不被发现,生病了也不会就医,随便买点药给孩子们吃,扛过去就活,抗不过去就死,这就是一条血粼粼的发财路,踩着别人心肝宝贝的血骨,成就他们的发财梦。

    他们并没有在附近找到其他的尸骸,也许被野兽拖进了洞穴,找到的残肢和坑里的土壤做了取样保存,队伍继续搜寻。

    发现孩子的死亡让队伍弥漫上更加沉重的紧迫感,骆芸心情更加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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