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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5 (第3/3页)
们又有了一次机会。那也是我跟高镇东这辈子,拥有的最后一段好时光。第19章十八.我甚少听英文歌,因为听不懂,却发现好多酷爱追求速度感的男人都喜欢在爱车里放西洋歌曲,音量还得调得无比大声────最好连挡风玻璃都遮掩不住。约莫就是一炫耀心理吧。有时我在下班的车潮中等着前方的红绿灯,柏油路上,身边就会停着这么一两辆车,节奏咚滋咚滋的,整台车身似都在跟着震,里头的人也在跟着扭动,不时还挑衅似地朝车外的骑士们瞄几眼,我时常怀疑,车里那些人是否真都听得懂那些歌词的意思────这种人以前我在车行见多了,我们私下都称他们尖头,在我看来,它就是种用来耍帅或者泡妞的方式而已。如果正好又是一台豪车,那别说,这种方式通常还真的很好用。陈仪伶自己有台时髦的红色尼桑;我则是万年一台一二五跑遍天下。以前她每次要求我陪她上阳明看夜景时,因为不愿跟着我那台摩托车吹风,就让我坐她开的车,说实话当时我心里多少有点不自在,总觉得一个男人坐女人的车,有点那个.......她骂我大男人,我不否认;每次坐她的车,我的手指总是有些忙,得找点事来转移窘迫的情绪,有时是轻敲着窗户,再不然就开出一道窗缝抽烟,陈仪伶察觉到,便笑叹:「你们男人是不是总见不得女人比你们有出息啊?」我咳了声,没说话,她只当我是默认。陈仪伶是个有点骄傲的女人,反正她的确有这份本钱,且相当乐意适时展现她的资本,将它们摊在人前,好比一只抬头挺胸的孔雀,摆弄牠斑斓鲜艳的羽毛。她说她享受这种被人羡慕、喜欢的感觉。这样的陈仪伶,很多女人妒忌她,男人则迷恋她。她说生活的乐趣本就来自于这些外在目光,日子才过得有意思,今日在难过,只要想想这些人,明天她又会觉得倍感精力。我身边是再没有第二个陈仪伶这样的女人了。直把我说得目瞪口呆。她斗志满满,魅力四射,导致我总认为,她应该真是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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