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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2/3页)
。这皮肤暗黄的男人无谓地张着大腿,任凭黏稠的精/液粘在合不拢的下身上,那半死不活的模样令人厌恶得不想再多看一眼。很难想象,一个小时以前,高大英俊的易氏总裁便是和这狗似的男人,在这张大床上交/媾。2.“你有三分钟时间穿好衣服,然后从我的床上滚下去。”易宸在消毒了全身并换上一套新西装之后,居高临下地冲着男人下达了命令。他讨厌别人进他的卧室,讨厌别人碰他的床——如果不是男人强调一定要在这里做/爱的话。男人是除家仆以外第一个进他房间的外人,也会是最后一个。易宸不知道该如何称呼这个人,他似乎生来便没有名字,人们提起他时会冠之以‘野狗’‘蟑螂’‘苍蝇’‘垃圾’等等侮辱性的词语,即使是男人的同行形容男人时,也会说;——那个下水沟里的耗子。但易宸需要这条野狗,且此刻非他不可。因为野狗是个杀手。更多的时候,他还是一段传奇故事,一个惊悚的都市怪谈。野狗的出身来历已不可考,若干年前他第一次犯罪的时候年仅十四岁,这个修水管的小学徒来到沈阳一户五口之家,初出茅庐的少年用一把管钳子、一个铁扳手制造了一出血腥而毫无人性的灭门惨案。十六岁那年他受雇以残忍的手段在澳门某个别墅中虐杀了一位百万富翁和他怀有身孕的情妇,并被捕入狱。在狱中他用一根掰断的牙刷捅进前任黑手党教父的喉咙,之后被转押进著名的有‘人间地狱’之称的格鲁监狱。然而不到三个月,这个年轻的杀手便从下水管道成功越狱,还在获得自由的当天晚上顺道完成了一个订单——勒死了一位做巡回演出的欧美著名歌星。此后近十一年里他蛰居地下,并没有停息过作案。一次次令人发指的罪行,使得他被数个国家通缉,入狱和越狱成为家常便饭。作为一名职业杀手,野狗背后的雇主和黑暗势力保他不死,人们只得将他囚禁,无论环境多么恶劣,地势多么险峻的监狱,他都如同耗子一般能打出一条洞来顺利逃脱。野狗最后一次作案是在五年前,这个名为罪恶之都的城市的中心广场上,他用斧头砸死一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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