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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8 (第2/3页)
/br>“都很‘专情’。他们在杀完一个受害者后,不会立刻扔掉作案工具。甚至有些心里极其变态的凶手会将带着受害人血迹的作案工具放在自己枕边,以此寻求安全感与满足感。例如1967年,英国就曾有个变态杀人狂有这样的癖好,他将每次作案用来敲死受害者的电工锤随身携带,甚至是带到工作的地方。杀手喜欢将自己定义为救世主或者是行刑者,他们都有属于自己的‘屠刀’。他们是不会轻易扔掉手里的屠刀。而这个凶手显然很不成熟...”方来点头道:“这点我也赞同,如果凶手还准备第二次作案,他不会扔掉斧子。”清明继续道:“第三,还是那把斧子。鉴证科在斧子上并没有检测到指纹,说明凶手在肢解被害者时是带着手套进行的。既然带了手套,那他肯定知道斧子上没有他的指纹,他大可不必在这个时候将斧子落在抛尸现场,这样反而是给警方提供一条线索。很显然凶手并没考虑到这一点,因为是第一次杀人,凶手当时一定很慌乱。”崔景峯道:“凶手将尸体肢解无非就是不想让我们这么快查出她的身份,但是这点也暴露了受害人可能是个人缘比较广的人。”刑罪突然站了起来,双手撑在会议桌上,身子微微向前倾斜。他没有直接否决清明或者崔景峯的,垂着眸子也不知在看哪里,似乎在思量着他们说的那番话的可能性。谢浔道:“我觉得很有可能是情杀案或者凶手是过失杀人。尸检报告里说死者生前有过性行为,而且死者还有身孕。会不会是死者的男朋友有S|M倾向,然后过程中用力过猛,导致受害人死亡。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特意肢解尸体隐瞒事实。”“还有另一种猜想:死者是个已婚之妇,她背着丈夫在外面跟其他男人偷情,却被丈夫发现了。死者见东窗事发,和丈夫摊牌,丈夫一气之下将她杀了。”“我觉得你不适合做刑警,有份工作更适合你。”方来第一个听不下去了。谢浔问:“什么工作?”刑罪接过话:“桃色花边新闻的撰稿人”谢浔耸了耸肩:“我这也是猜想,不过话说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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