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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 (第3/3页)
br>或许少年以为他隐藏的很好,殊不知在林厌眼中,迟纵就像一只耷拉着耳朵的狼狗,来时的精神气都没了,只剩骄傲还在硬撑。看着垃圾桶里染血的苹果,林厌有一瞬间不知是什么心情,其实都相处这么久了,有眼睛的都能看出,林溪月对他没那个意思……不过这话自然轮不到他来说。出于最基本的情分,林厌找侍应生要来创可贴,并在入场前强硬的塞进了对方手里。理由是:血液会暴露Alpha信息素的味道。主办方给出的票位置靠前,可以很清楚的看见台上人;当迟纵带着受伤的手指在座位上坐定的时候,就好像突然满血复活了一样,眼里重新燃起了光芒,活像是看演唱会的粉丝,恨不得跟着节奏挥舞荧光棒。反观林厌就兴致缺缺,他昨晚就没太睡好,厅里光线昏暗,配上悠扬的音乐,着实叫人昏昏欲睡,但出于礼仪,他还是十分端正的坐在椅子上,看不出半点端倪。其实这并不是多么正式的比赛,重头戏都在先前的晚宴上,里面有不少林家想要拉拢的对象,至于比赛,充其量是给晚宴镶个边,再让林溪月多露露脸,为以后继任铺路……分明是连选手本人都没太当过一回事的东西,偏偏迟纵这个外人兴奋到不行,林厌几次张口,却又不知如何说起,只得作罢。结果让人没想到的是,林溪月拿了第二。其实这也并不奇怪,第一名是邻国前来交际的友人,往后会和林家有更多生意上的往来,在场的嘉宾都明白这个道理,符合时宜的鼓起了掌——包括站在台上的林溪月。聚光灯下的少年发黑肤白,像是被渡上了月光的天使,当他微笑着拍手的时候,没有人会觉得他刚才输了一场比赛。这是林家未来的继承人该有的样子——不骄不躁,宠辱不惊。一片潮水般的掌声中,只有一个人,在台下看红了眼。听见对方逐渐变粗的呼吸声,林厌扣住了少年捏成拳头的手,低声告诉他:“你不用太在意,这很有可能是最开始就内定的……”迟纵的手很热,还未愈合的伤口在握力下裂开,鲜血染上了林厌的手。他听见那人问:“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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