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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六零当恩人的后妈 第12节 (第5/7页)
去风干,余下的四分之三只鸡则留着他们自己吃。 早饭后,朱安带着一大一小去了百货大楼。因为出门的不算早,和工人们的上班时间错过了,所以在胡同巷里倒是没遇见什么熟人。 大清早的百货大楼没什么人,三个人进去之后,好奇的到处张望。朱安好奇,是因为这个年代的百货大楼和后世的百货大楼相差太大了,这种富有年代气息的地方,不免让她多看了几眼。朱大宝好奇,是因为他是个大孩子,对什么都好奇,就算来过百货大楼好几回了,他的好奇心都不会褪去。相比起来,任见琛的好奇是带着对新事物的探索、对未知的惊讶。 不过,朱安还记得那天带他去供销社的时候,被她牵着的小手绷的紧紧的,小嘴巴也是抿紧了。同时,他的身体靠的她很紧,还稍稍有些躲在她身后。那个时候的他,像一只小狼崽进了陌生的地方,带着警惕和防备。又像一只小羔羊,有些自卑。 可是今天,他既不像小狼崽一样的警惕,也不像小羔羊一样的自卑。他大大方方的打量着四周的一切,像个初生的婴儿般,在认识从未见过的东西。 对于这样的任叔叔,朱安丝毫不会意外。如果没有这样的适应能力,没有这样的胆识,一穷二白,没有任何背景和助力的任叔叔又怎么可能白手起家?成为全国知名的企业家、慈善家。 三个人来到服装区,这里有布匹、也有成衣,他们的目标是童鞋。童鞋柜台上的款式不多,有皮鞋、妇女手工生产的粗布鞋、还有帆布鞋。 朱安看中的是粗布鞋和帆布鞋。不过她只有一张鞋票,只能买一双。想了想,粗布鞋到时候花点钱可以请胡同巷的妇人做,于是选了帆布鞋。“同志你好,麻烦把这个适合孩子尺码的拿一双试试。” 年轻的女售货员笑眯眯的道:“孩子穿几码的鞋子啊?” “我也不知道,你看这要穿几码?”朱安的确不知道,她问了任见琛,可小孩子也不知道自己要穿几码。他所有的鞋子都是堂哥穿剩下的。售货员从柜台里探出身体,她在里面,看不到孩子的脚。可当她探出身体,看到孩子的脚之后,她傻眼了,这是怎么回事?看三个人穿的整整齐齐的,非常的体面,可孩子的脚上的鞋子是怎么回事?不仅脏,还破烂,大脚趾都从里面钻出大半个了。而大脚趾还穿着白色的袜子,这也太奇怪了吧? 售货员马上道:“妹子,这孩子的脚那么脏可不能试穿,万一弄脏了鞋子就不好了。”看到孩子的脚,她才注意到这男的长的又高又壮,这女的虽然瘦,但是皮肤白嫩。可这孩子却瘦的皮包骨了,这真是……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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