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魔纹仆_分卷阅读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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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3 (第3/3页)

项足以让被印上「魔纹」的所有仆役,在魔纹存续期间中对主人忠心。

不过这种「魔纹」异常昂贵,得要花上常人好几辈子的所得才能购得一枚。

而「魔纹」的主人必须本身也是魔使,才能有连结与驱动「魔纹」的能力。

前述的条件限制如此严苛,所以「魔纹仆」并非是随处可见的。

但在有钱又有能力的贵族阶层中,上面那些限制实际上可以被忽略,反而,很多家族会以拥有「魔纹仆」的多寡,作为家族力量强弱的表徵。

不过帝国王权是不会容许一个贵族拥有太多「魔纹仆」,毕竟这种忠诚的战力,等同私军。所以「魔纹仆」在烙印或移转后,必定得完成一定的登记手续。

每个家族能够拥有的「魔纹仆」也受到上限数量的控制。如有违反,帝国将会直接以「豢养私军罪」重判「魔纹仆」的主人。

这种背景下,未受登记「魔纹仆」是很少的。也很少出现路上随便掳个人就能弄出个「魔纹仆」这种事。毕竟登记手续里要求的文件之一,就是「魔纹仆」本人的同意文书。

但有原则就有例外,有规定就有漏洞,贵族们还是有很多手段规避帝国的各项限制,所以为了防止弊端,帝国手上早握有解除「魔纹仆」的密法。

传说那是帝国与「魔纹仆」创始人大附魔使格瑞斯塔之间的协议。帝国同意格瑞斯塔以此敛财,但如果不交出解除的密法,帝国会立刻派大军灭了他。

上面都是题外话,当魔纹烙印在洛德的后颈时,洛德已永不能翻身。

再好的身世与能力,如果只是别人的一条看门狗,都是白搭。

而洛德的魔纹印记,原是被魔法连结到了石城的现主人;或者该说是洛德的二哥,柏林.赫司的某个亲信身上,再几天,又悄悄地转于给来交任务的佣兵(魔纹印上后是可更换主人的),也就是刚才那个高大的男人。

而转手那天,在被喂下强力春-药丢给他的新主人那晚,洛德从多嘴的石城管事口中,终于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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