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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枢愣了,他都没意识到自己刚才说的是“回”,而不是“去”。但回武汉也是“回”,回北京也是“回”,到底哪里才是家呢?总有营销软文发,老是那么几句,大意:“闯过天南走海北,到头来,家在哪里,还问身旁伴侣。”但沈枢知道,严煜的问题,并非指向如斯。的确,有严煜的地方就是家。可是生活在一个不习惯的地方,多多少少,还是有些不顺心。北京太干,开车太堵,树木太少,吃得太差。当然了,和严煜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换着做饭,总会炒些合口味的菜,可一旦应酬吃席,精致一点的粤菜淮扬菜还好,但凡涉及到宫廷菜、北京特色、老北京最爱,那绝对道道踩雷。关于吃,沈枢太多槽要吐了,一次和王国昌黎城城严煜四人吃小席,吃的御膳房宫廷菜,去之前,王国昌还反复夸赞,搞得沈枢期望特高,吃完之后回家,沈枢直接气得和严煜连夜煮了两碗螺蛳粉,一边吃一边说,“他妈的北京人是不是从小没吃过好吃的啊,这就是所谓的御膳?谢天谢地,投胎到21世纪!”回到武汉,菜苔想吃,藕汤想喝,藕带想吃,却偏偏,在什么特色蔬菜都没有的三月。就这样,看见横冲直撞的司机,早餐排队对骂的食客,还有路边一排又一排的,他最嫌弃的香樟树,闻到那个冲鼻的味道,都觉得是顺鼻了许多。但是爱人就要在一起,异地短暂是情趣,远了就变狗屁,哪怕守身如玉,也没法,消解心中孤寂。他不知道如何解释,干脆刷个滑头,说两句情话:“老公在哪里,家就在哪里咯。”严煜却没接茬,划了下他的脸蛋,“美国呢,美国是‘回’还是‘去’?”“这是个好问题。”沈枢灵光一闪,找到了切入点,沉思片刻,抬起头来,便已出口成章:“我在那里生活了十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应该也要叫‘回’。“文字意义上的‘回’是什么呢?回归。再一次抵达开始的地方。家。美国是家吗?大抵不是的。我在那里没有房产,从来是住宿舍,租过一年房,自然是称不上回家的。但再一次抵达,重返那片国土,我会再次造访:十年的求学生涯,和我最求知若渴的、迷茫的、挣扎的,少年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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