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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2 (第3/3页)
/br>他之前简直精虫上脑,脱|光光喊老公勾男人这种事,是怎样厚着脸皮做出来的啊啊啊?这点内心的小咆哮却完全影响不到严煜。这人射完两炮,神清气爽,一边优哉游哉吃饼,一边趣味盎然地,端详沈枢毛躁的后脑勺。脑袋挺大,容量不小。发质不错,手感很好。不禁脑袋长得好,人更好。视线流转,看够了。再下移,却挪不开了:沈枢洗完澡,穿的是他的T恤,深色棉布与他漆黑的发尾中间,是一段白皙的颈子。颈子上,还有一枚,他先前在浴室吮出的吻痕。猩红的吻痕,白皙的后颈,被黑色与深蓝的T恤相间,怎么看怎么打眼。而且,这段颈子的口感,还很不错:肌理细腻,清爽干净,那枚烙在皮肤上的痕迹,就是最好的证据。严煜一边回味沈枢的口感一边吃饼,仿佛糊塌子都变成了沈枢的味道。可惜饼不多,他三两口便吃完,再忍不住,直接伸手捏上了那段儿肉,一边揉一边问:“怎么了,都蔫儿了?”严煜的手劲儿刚好,揉得沈枢很舒服,但他却仍埋着头,声音闷闷的,“没什么。”与刚确认关系时的欣喜,或方才做|爱时的满足不同,哪怕严煜就近在自己咫尺,一种惴惴不安的空落感,依然横贯心中。没有亲吻,没有拥抱,没有身体交错,没有抵死纠缠,只有这若有若无的一点点触摸,而如果严煜抬手,那这点联系,也会马上消失。这就是恋爱的感觉吗?哪怕爱的人就在身边,还是会感到惆怅,感到不踏实。沈枢身为作家,常常有情绪抽离,自我审视的习惯。这种对自我感受的洞察与分析,是他写作时,对笔下人物内心揣测的基础。而此时此刻,他审视自己的心情,推敲这一点没由来的患得患失,却没推敲出什么名堂,只觉得自己十分没用。唯恐惧感很清晰:他怕自己,变成那种,离了男朋友就不能活的人。十二年来的独居生活,让沈枢对个人空间要求甚高。如今突然美梦成真,和埋在心底的人成了恋人,激动欣喜的狂潮初时让他只想亲热,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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