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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3 (第3/3页)
竟是亲父子,再不乐意也得稍稍做点掩饰,不然传出去对谁都没有好处。只是,再有表面功夫,想真的好到哪里去,还是不可能的。路远之对白衣芳进行语言暴力,对路振宁向来也是毫不留情的攻击。反正他们三个都心知肚明,没有什么父慈子孝的亿分之一概率出现。面对路远之冷言冷语和无间歇的攻击,路振宁并不在意。他不爱路远之,可能在十几年前,他对路远之还是爱护心疼加愧疚的,但当路远之将花瓶往他脑袋上砸将他从屋里赶出去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个儿子对他是再也亲不起来了。路振宁他知道自己的性子是什么样的,贪婪冷漠自私自利懒惰。他知道如果花时间,是有办法将路远之拉回身边的,毕竟那时候路远之的年纪还很小,小到可以不用多久就把以前的事情给忘记。但那太花时间了,而且凭什么呢?他是路远之的爹,不是他的奴隶不是他的佣人,干嘛用心去讨好他?比起路远之,他更爱白衣芳为他生的小儿子,小儿子和白衣芳一样,都将他视为中心,依恋得不行,都这么好的儿子,他干什么还要花时间在一头不知道养得熟养不熟的白眼狼上面呢?路远之对他充满了仇恨,路振宁对路远之也没好到哪里去,觉得他作为儿子一点都不合格。唯一让路振宁没预料到的,大概就是余家遗产的事情了。余家以前是个厉害的大家族,但风光早就不再了,近百年的战争,他们被掠夺、被轰炸、被勒索,还有愚蠢地捐献财产,留下的还有什么呢?什么也不剩了,除了几栋空荡荡、连家具都摆不满的房子。余家人死了个干净,虽然还有一些远房的亲戚,但关系都不亲近,甚至早就划清了界限。路振宁从未想过,路远之还能有翻身的一天,一堆律师来了又走,等路远之从国外回来的时候,顺便带回来七位数的美金。路振宁后悔了。早知道他儿子还能有翻身的这一天,再多的时间他都花的。还好,还好路远之是他的儿子,身上流得是他的血,他知道自己和路远之的矛盾不可能解除了,所以很一早就打算最后一次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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