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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还是被撵到了西院 (第3/3页)
,谁知过了一小会儿,就有一只小妖怪慌慌张张地跑过来:“花花!花花!夫人和主人又吵起来了!现在岳大人和央大人都在,万一被发现就惨了,你能不能去劝劝?” ——因为花花后来每次遇到一个要尊称她的“下人”,她都会坚持请对方直接叫她名字,所以现在凡是认识的小妖怪,都是称她为“花花”的。 花花背上的伤口还火辣辣地痛,今天刚醒过来,那么虚弱,就先被撵到了西院,现在又要拖着伤口急忙赶去劝架。她二话不说,还是飞快地赶到了岳惜霖那里。 还没进狼姐姐和主人“成婚的新房”,就听见两个人在争辩。 狼姐姐说话越来越大声,主人音量不变,但是很有震慑力。 “岳大小姐,你做事向来鲁莽。我根本对你怎么玩那个小丫头没兴趣,但你也不想想,你我的父亲,哪一个是好惹的?若被他们发现,我们并无妻妻之实,你还养个人类在我们的房间,会有什么后果?别的不说,你那小丫头的命,肯定保不住。” 于是狼姐姐停顿了片刻,屋内没有再传来争吵的声音。 花花想着谢天谢地,她们两个没有再为自己打起来,背部的伤口撕心裂肺地疼,她实在支撑不住,又一次昏了过去。 这一次花花醒过来的时候,是彩云陪在身旁。 “因为夫人还得应酬两位大人,实在走不开。” 花花点了点头。 “不过刚刚,主人派人送过来了这个,说对伤口有奇效。” 花花看着彩云拿给她的药膏,惊讶地瞪圆了眼睛:“是那个主人,就是那个很凶的虎妖吗?” “是的,我也没想到呢,主人还会记挂你的伤。这是军营里专供的特效药,应该不错,我给你涂一下吧。” 花花坐起来,让彩云帮自己涂了药膏,涂上去不但不刺激,而且有些柔和的暖意。 膏体包裹着伤口,花花能感觉到,这股逐渐散发出的舒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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