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_分卷阅读109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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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09 (第3/3页)

功的,还没有真正在人身上实施过,而这个任务要求的成功医疗案例是指人,不由产生了一点紧迫感。

其实唐浩初目前获得的成就已经超乎想象了,整个学校都认为他前途无量,同样超乎想象的还有郑锐霖的态度,——这一年多以来不仅没有丝毫不耐,而且对他一天比一天更好,就算是哪天被他气着了也只会自己回去默默地生闷气,绝对不会对着他发火,甚至没有说过一句重话。

以前医学院是人人都知道唐浩初有个帅气又大方的室友,现在是人人都知道他有个帅气又温柔的竹马,有同学在一次聚餐时偶然和他们一起同桌吃过饭,对郑锐霖的举止表示我伙呆。吃鱼给挑刺,吃粥也给挑葱花,连喝个开水都下意识摸摸水温,觉得温度合适才给唐浩初递过去。

这种自然而然的体贴怕是热恋中的男朋友都做不到,何况郑锐霖并不是什么不起眼的普通人物。身材外貌暂且不谈,才刚到大二就被评选为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学生干部,说明个人能力极强,家世似乎也很厉害,只是平日里比较低调,不显山露水。

当日同桌吃饭的还有程昱。就算看过许多次郑锐霖和唐浩初在一起的场景,但程昱每次见了,依然会觉得无比碍眼,却又无力阻拦。隔着一个唐浩初,程昱无意中瞥见了郑锐霖某个瞬间凝视唐浩初的眼神,竟微微一愣。

不仅仅是对方眼底显而易见无遮无拦的情意,还因为这个眼神是如此熟悉。

吃饭的中途去洗手间抽了根烟,抬头看到镜子,皱起眉。

他知道他为什么会觉得熟悉了。

每每想起唐浩初或看着唐浩初的时候,他也是这样的眼神。

感觉眼前的镜子似乎砰的一下碎开,周围的一切也都跟着碎掉,程昱的头脑却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清醒。——他喜欢唐浩初,不是朋友间的喜欢也不是对美好优秀事物的欣赏,是想和他在一起的那种喜欢。

夜深以后,唐浩初洗漱完后爬往上铺,程昱拿着书坐在下铺,目光却完全不在书上,而是尽数落在了唐浩初那里。少年的肢体修长又柔韧,骨骼分明的脚踝和膝盖还带着被热水蒸腾出的粉,纤细的腰肢挂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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