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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说谎。网络上所有关于“对赌协议”的只言片语,拼凑起来其实离真相还差了十万八千里。背负着十亿对赌协议的并非这片子本身,而是其幕后最大的投资方洛蒙传媒。事情得追溯到三年前,那时洛蒙刚刚起步,陷入资金周转问题。摆在公司面前的有两条路:要么融资,稀释公司股份,要么被收购,背靠大树好乘凉。曹烨选了更冒险也更大胆的第三条路,与嘉尼斯集团签订对赌协议。协议内容是,嘉尼斯集团帮助洛蒙解决眼下一切的资金问题,若四年之后,洛蒙以签订的市值成功上市,届时嘉尼斯将以这部分资金成为洛蒙的股东之一,日后不干预洛蒙的任何内部事务运行,如若上市失败,洛蒙将自动归入嘉尼斯集团旗下管理。“嘉尼斯?”梁思喆听到这三个字,挑了下眉梢,“你大伯对你……还真是一点都不心慈手软。”“生意上的事么,”曹烨的语气稀松平常,“他也算仁尽义至。”对赌协议,总有一方稳赚不赔。嘉尼斯作为国内鼎鼎有名的高端餐饮集团,在曹烨的大伯曹修严的铁拳管理之下,这些年愈发生意兴隆,三年前在东南亚市场旗开得胜,去年酒店已经大张旗鼓地进军北美市场。曹修严的野心并未止步,这些年又瞄上了国内的电影市场。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收购洛蒙的心思由来已久。当时洛蒙陷入困境,曹修严提出的第一个方案即是,嘉尼斯投资入股,成为洛蒙的第一大股东。可惜这一方案被曹烨当场回绝。其实被嘉尼斯收购,无论对于彼时还是此时的洛蒙传媒来说,都不见得是什么坏事。对于当时来说,洛蒙日后资金充裕,再也不会遭遇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而对于现在来说,有了嘉尼斯的助力,洛蒙在各区域的院线**将会相当顺利,日子会好过得多,路更宽,也更顺。只是曹烨不喜欢。理由很简单也很充分,因为不自由。所以这次也一样,他不会让洛蒙传媒轻易落入嘉尼斯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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