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入宫后我成了暴君的心尖宠(穿书)_分卷阅读9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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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97 (第1/3页)

    好在他们带了周礼和罗风,二人身手不凡的同时,力气也比旁人大。

温遥却是不知,他们能提起百斤重的东西,全是因为他们有内力傍身。

买了几十斤肉菜,又找了三辆拉车由周礼他们三人运回去,与此同时温遥又跟屠夫和农夫商讨,让他们每五天送菜和肉到食府。

温遥需要的肉不需要太多,但每样都需要些,像猪肉,鸡肉是必不可少的,兔肉,羊肉同样需要一些。

温遥原本还打算用牛肉,但这个时代很少有人吃牛,因此便讪讪作罢。

只能以猪肉、鸡肉、鸭肉为主。

猪肉温遥选得里脊,水柳,猪颈,猪排,以及肩胛骨后部的阴/肉,其他地方的肉剁成肉酱。

猪蹄用来熬高汤。

再烹饪调味料,一会儿用来做火锅底料。

猪蹄炖了一个时辰,温遥加了些白莱菔进去,以去除汤里的油水。

白莱菔是温遥今早在集市上买的,起初看到还高兴了好一阵,问过周运才知道白萝卜在这儿叫莱菔,分红白两色。

等猪蹄顿烂,温遥再叫他们来后院,周礼拎了木桌和几把凳子过来。

温遥直接端着砂锅出来,见人到齐了,便招呼几人坐下,“都坐下,站着干嘛。”

得了话几人也不客气,周运跟在温遥身边最长,他一坐下,周围的人才纷纷坐下。

温遥坐下说:“大家来尝尝这些猪蹄。”

“我在里面加了些猪肚。”

猪胃这些他们一般都不会买来吃,一是做出来不好吃,二是更加愿意把银子花在肥瘦肉上。

周运倒是控制着表情没让自己看上去太惊讶,张小年和玥伶年纪最小,讶然的表情全铺在脸上,王大华眼中露出些许惊讶,不过更多的则是不敢相信。

他在大富人家待过七八年,顿顿皆有肉,菜色也丰富,可就没见过他们吃猪肚子和猪蹄的。

温遥说了吃,便自行动筷,他一动周运想也不想地夹了一块猪蹄,吃了第一口就忍不住吃第二口。

要说一般人家觉得猪蹄费钱,而且肉肥,一些姑娘不愿意吃,觉得味儿腻,鼾得很。

但温遥炖的猪蹄没什么油水吃起来也不油腻,反而多了一股萝卜的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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