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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2 (第3/3页)
狗真的很有某人的即视感,又热情,被骂了一句又怂唧唧的,之后又浑然忘了疼,大摇大摆和他亲近起来。当初捡它的时候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态,就跟看见彭希那破烂狭小的房子一样,看见对方那么高一个子,缩瑟在狭小的空间里就是因为需要帮着家里人还清债务,他就很想把这人捡回来看看他脑子里究竟装了点什么东西。如今一切又归零了。也挺好的。简凝用手摸了摸狗的头,狗就更热情洋溢地扑上去舔他。简凝招架不住,无奈地从旁边架子上抓了一小把狗粮,丢进它的食盆里。虽然知道这家伙一定不会觉得饿了,但狗还是马上就掉转了目标。阿拉斯加摇头晃脑地三两下吃完,又蹲在他面前跟他哈气。简凝抬起手臂擦了擦,转身向屋里走去。他路过花圃的时候,转眼看了一眼内部,被花藤掩盖遮挡着的物体露出了遮挡布的一角。他想了想,跨步进去。拂开花藤,里面便是那遮盖的布匹。简凝修长的手指戳到了内里的物体,他张开五指抓下,露出了里面的玻璃。昏暗的灯光阴影中,简凝又像是醒了一样。他向后退了两步,眯着眼看着这座玻璃房。——喜欢究竟是怎么样的情绪,能让人连生命都舍得丢弃。他每次想到这一点,都觉得浑身扎了刺一般的难受。很长一段时间,他觉得所有他能感觉到爱意的地方都是一片冰冷的海,海里是所有人拉着他下沉的手。父亲强制给予他的亲情,母亲永远的否定,家庭之中兄弟姐妹们的冷嘲热讽,外界的批判和不理解,而池嵘林的死是最后一根抽走的浮木,他终于再也不想理解和相信这些东西了。直到彭希出现。一个自己手贱捡回来的傻子。他相当讨厌别人能左右他的情绪,但彭希却似乎总是可以让他有对他心软的感情。撇开这些,这傻子看起来傻得要命,却总能恰到好处的有让他心绪平复下来的力量。简凝垂下眼,把布随手扔在了一边,又慢慢踱步回了家里。他回到房间,从抽屉里拿出包烟,拿出来点了一根,又踱步去了露台上。月色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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