骷髅之王_分卷阅读51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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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515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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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永夜城的特产——百鬼酿,能让亡灵的魂体更凝固,对人类没好处也没坏处。”青年把视线转回摊位上,话语停顿了下,继续道:“不过唯有白骨制作的器皿,才能盛放百鬼酿。”

亚琛再定睛朝小白碗看去,才发现那是人类的头骨做成的。他眼皮一跳,对这米酒再也没有兴趣了。

他自然认得这个突然出现在他身边的青年。

就在不久前的婚礼上,他还挽着安吉拉,把安吉拉交到永夜骑士团团长阿诺德的手上。

亚琛却在他的身上感到莫名的熟悉,他脱口而出,“我们之前是在哪里见过吗?”

青年把视线从百鬼酿上移开,不意外道:“回亚琛王子殿下。在帝都,那家小酒馆里。”

被叫破身份,亚琛并不惊讶。对方能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他身边,实力至少高他个大境界,不管对方是巫妖,还是圣阶,收集三色堇王族主要成员的资料都不是难事,更何况青年眉心的印记……

可他近些年根本没有回过帝都,最近一次去酒馆还是与路易·芬格一起的。亚琛正要把记忆回溯到更久远的过去,突然,他福至心灵,不可思议道:“你本体是占星玩偶?”

“是。也不是。”青年从容道:“忘了与殿下介绍。我是艾斯·诺依曼,出身威斯特法伦行省的诺依曼家族。”

亚琛终于明白来人是谁了。

艾斯·诺依曼这个名字,在西莉亚王后的日记里曾多次提及,对于西莉亚王后的那些猜测他原本还半信半疑,直到现在,他看到青年眉心的三色堇印记,没有比这更好的证明——艾斯·诺依曼是红玫瑰夫人与他父王的儿子。

亚琛神色复杂,问道:“这么说,你原本该是我的二王兄?”

红玫瑰夫人与路德维希四世陛下认识在先,艾斯也要比他大上数月。如果艾斯在王宫长大,排行的确会在他之前。

其实在艾斯突破圣阶以后,他可以去掉眉心的三色堇标记,但他身上的血脉不会改变,他使用的也还是三色堇斗气,他也就不再欲盖弥彰地去掉这个标记。这是他的来历,他无需否认。

“不。我可不是王子。”艾斯笑得狡黠。

他承认他的来历,可不意味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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