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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6 (第3/3页)
弃了保研名额,因为他要考取的是生物制药类的研究生,高中时的那个“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以后进自家实验室搞发明创造”的决定并非戏言。考研本就艰难,更何况是跨专业,难度更是可想而知,通宵啃书则是考前常有的事儿。但好在佘渐早已习惯,且他这次考试正常发挥,最后考研成功。而出人意料的是,郑艾卿也同样放弃了保研,追随佘渐的脚步,一同跨专业报了生物医药。两位直男室友时常笑言他俩打破了爱情七年之痒的诅咒,七年时间,反而将两人的感情沉淀,使之更加稳定。毕业后,黑眼镜选择北漂,锡纸烫也参加了工作,佘渐同郑艾卿搬至研究生宿舍。研究生宿舍是两人间,环境很好。“小朋友,为什么要跟我考这个呢,你不是不想沾医学这块儿么?”吃午饭的时候佘渐还是问出了这个问题,他实在好奇。“因为……我也想追着你的脚步走一回啊。”郑艾卿擦擦嘴,“现在,我来找你啦!”*【我来找你了】多么动听的情话,又是多么的令人羡慕啊。【作者有话说】:最牛13的暗恋就是因此而成长为了更好的自己,佘渐是,可惜腹肌没能是,但希望你们能同佘渐一样。笔芯~76番外—好兄弟与九班同学“铃铃铃”铃声扰人,但它就像一个信号,使繁星隐退,晨光乍破。柔软大床上,从鼓鼓囊囊的灰白格的被子内伸出了一只细瘦的手,紧接着是同样细瘦的胳膊,修长的十指不断朝前摩挲,可摸索了半天也没发现什么,下一秒,一颗毛茸茸的脑袋也跟着探了出来。抬手胡乱摘下枕边人戴着的耳塞,塞进自己的耳朵里,“找闹钟,关了它。”声音沙哑,但还是少年气十足,那一丝若有似无的哑更显得那声音引人,如猫爪一般,在这昏沉的晨间,撩拨人心。闹钟铃声依旧,铃铃铃的让人心生焦躁。佘渐在自己这边的床头柜上找到了闹钟,然后吧嗒一下关掉。在被窝里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佘渐哈欠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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