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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4 (第3/3页)
着在沙发上坐了下来,一边被周崇凛用面巾纸擦着脸,一边眨着眼睛快速回想。“唔……我想想啊。”方之遥和周崇凛结婚前一共就见过三次面。第一次是初识。方之遥被爸妈带着去了周家,在老周家里见到了周崇凛的父母和周崇凛。两人的父母就结婚一事交谈甚欢,而方之遥和周崇凛这俩要结婚的人反而聊了没有十句话。第三次见面是婚礼彩排。方之遥那时候在彩排现场除了排面真大、周家真有钱以外,对别的事情就没啥印象了。噢,那还是方之遥第一次看周崇凛穿燕尾服,心里卧槽了好几声、想着他这未婚夫可真帅啊,嫁了真是不吃亏。第二次嘛……第二次是干什么的来着?方之遥卡了下壳,想起来后忽然狠狠一拍自己脑袋:“我知道了——婚检。”第二次见面,两人去做了婚检。上午刚一出结果,下午就奔民政局领证去了,结婚结得速度飞快效率超高。“嗯。”周崇凛点点头,“婚检报告是需要双方过目签字的。我以为那个时候你就知道了,我是嗅觉弱性。”看东西一目十行的报应,方之遥可算是得到了。“可是、可是——”方之遥想了想,还是觉得哪里不够满意,继续追究,“你每次喝酒泡吧回来,衣服上都有一堆Omega的信息素味儿,这也是事实。你说,你是怎么弄到的?你是不是在酒吧里和其他人卿卿我我了?”“我没有。”周崇凛想也不想就否认,“因为我感受不到其他Omega信息素的存在,所以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我只能诚恳地告诉你,你想象的那种风流行为,我一样都没有。“我感觉不到Omega的信息素,所以他们在我心里和Alpha、Beta没有区别。我没有必要去招惹他们。”公共场合里人员混杂,确实有些坏心思的Alpha和Omega,会故意在其他人身上留下信息素。因为感受不到,所以周崇凛自然不会下意识地去避免、更不知道要怎么防范。方之遥勉强接受这个说法:“那信息素归信息素,你隔三差五跑去酒吧又是为了什么?你不去酒吧不就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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