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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 (第2/3页)
刚过世,他整日整夜地守在家里听爷爷的一遍又一遍地回忆父亲辉煌的过去,听姐姐的警告和教训,听母亲小声的抽泣。这首歌温柔的弦音给那一年惨白的回忆带去了一点色彩与期待,秦救第一次知道有一种乐器叫做吉他,有一个地方叫土耳其。而现在是一个男音在唱,比起温柔更多了份旅行时的放荡不羁和挥霍潇洒,却意外地不让人觉得突兀,秦救慢慢靠近岔路口,看到一排穿着短裙的小女生正靠着墙举着手机正兴冲冲地拍着,秦救把头侧过去,第一眼就看到了一截短短的马尾。那马尾正随着主人的动作浅浅地晃着,像一个逗猫棒,有一下没一下地挠着秦救的心。秦救这时候很想上前一步,往这人面前的吉他包里扔下十块钱,在对方看过来的一瞬间朝他笑一下,然后说:“嘿,又见面了。”杜予声喜欢音乐,尤其喜欢民谣,但是光看气质,他倒是更像个玩摇滚的。野,就是野。他从小父母就不怎么管他,他爸妈都野,最大的本事就是骂人,他爸是明朝暗讽系的,他妈就是输出靠吼系的,简直就是天作之合。对于他喜欢民谣的事儿,父母都觉得挺稀罕,因为杜予声也是个野的,从小到大就是孩子王,打过的架比吃过的饭都多,脾气说好可以说差也可以,典型的朋友之间怎么闹都行,但咱俩要是不熟,你多看我一眼我就抽你。当然不打妇女儿童,老弱病残,专挑看上去结实的爷们打。所以他喜欢民谣这事儿爹妈还挺高兴,至少弹琴也是一门技术,比打架惹事儿总好些,还给他买了把吉他,这么算一算,一年还省下不少医药费和赔偿费。简直奈斯。他喜欢的歌有很多,这首不能算最喜欢的,但是算是在他歌单里待得时间最久的,他从十二岁开始就天南海北地乱跑,每到一个新地方就把这首歌放出来听一听唱一唱,但是怎么唱都唱不出陈绮贞那种温柔干净的意境,怎么唱都透着一股野味儿。后来三胖子告诉他,人家那叫少女旅行,他那顶多叫疯狗乱跑。杜予声觉得很有道理,于是他一只疯狗手里操着棍子就追着三胖子跑了三里地,还故意不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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