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蝉脱壳_分卷阅读1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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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3 (第2/3页)

哥的话太含蓄,眼神却太赤裸,自己说得直白了倒好像显得是上赶着给干,太浪。最后只好鼓着腮帮子,憋出一句,“再烦就不给你了。”

沈子焉闹脾气的样子乖巧得动人,像只小仓鼠,李同文捏着他的双颊,“那可别,我就等着这一顿填饱肚子呢。”

“报告。少将,副官……有要事。”外面的警卫员唯唯诺诺地又喊了声,李同文才高抬贵手,回了句“进。”

进来的警卫员叫王二六,名字没什么讲头,就是在家中排行老二,六月生人。他母亲是李同文母亲的陪嫁丫鬟,一路随着李家跌跌撞撞走来,成了佣人间都要尊称一声的王妈。王二六自小养在李同文家里,和沈子焉也相熟得很。按古话来说,算是李同文和沈子焉的半个陪读书童。

为官者,讲求权衡之术,一般而言掌权者若是个能力强的角色,这二把手得挑个平庸的来调和,原因简单,怕功高盖主失了威信,也怕成不了他李同文的一言堂,尤其是军队这样阶级森严的地界。

王二六这人性格上无功也无过,但胜在忠心耿耿。李同文当年顺着他爹的线去投靠段先生的时候,安排了王二六待在沈子焉身边护他周全。回上海以后,本来李同文是要调他来做这个副官的,但是半路杀出个头头学了武的沈子焉来。

沈子焉自小颖悟绝伦,在学堂里就是先生要纤纤玉指一指,头个赞扬的人物。按理来说,做李同文的副官就正好犯了功高盖主这一条,这点沈子焉比谁都明白,一开始他还婉拒,说要不然寻个名头,做个顾问之类的,现在洋人不都时兴这个嘛。

但是李同文总爱说,一家人,论什么功过,怕什么夺权,我的就是你的,你的还是你的,全给你了都成。

也是,他要权的初衷也不过是为了保沈子焉事事诚心如意,如今不过是换种说法的物归原主罢了。所以后来,沈子焉成了副官,王二六做了警卫官里的头号人物。

这司令部也从李同文的一言堂成了沈子焉的一言堂,毕竟对沈子焉言听计从是李同文的本能,好像是打从娘胎里带出来的病,刻在骨子里的,治不好,他也不想治。

王二六一进来的时候就觉得气氛不太对,自家将军一副要把他扔进苏州河里洗脑子的眼神,吓得他忘记要来报什么了。吚吚呜呜了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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