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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4 (第2/3页)
br>在久远时代前,兽族会穿着这样的衣服外出,挡风又温暖。现在在节日的时候还会见到他们这样穿,走过平原时,像是与自然为伍。买斗篷的游客不少,都是拿去拍照和留念收藏的。沈朝幕冲龙拾雨招了招手:“过来。”龙拾雨毫无反应,盯着远处的小吃铺。然后他被沈朝幕抓着肩膀转了过来,面对着一大堆斗篷。沈朝幕说:“挑一件喜欢的。”“为什么要买这个?”“保暖,就当是纪念品了。”沈朝幕说,“在北恩不也买了一条围巾吗?”于是龙拾雨挑了一件树叶偏红的斗篷。沈朝幕给他披着,顺便把领口那枚牛角扣给别上。那红叶轻颤,衬得青年的皮肤白皙。他就这样收获了一条斗篷龙。龙拾雨说:“你每次怕我冷、使劲给我套衣服的时候,真的很像网上说的奶奶。”沈朝幕:“......我竟然不知道你是不是在骂我。”“我怎么会骂你呢。”龙拾雨高兴地伸出手,“要拉手。”这回沈朝幕犹豫了几秒。之前还没察觉,拉手纯粹是为了哄一下流泪龙龙头。但现在他的心意那么清晰,这种行为就更显得......真的喜欢上了一个人,即便是再英勇的猎人,还是和所有人一样有着胆怯与小心翼翼。他擅长追猎,就这样把一头嘤嘤怪给抓回家了,但是有太多东西比追猎更难。沈朝幕一贯做事果决,这一点点的犹疑,主要来自某种不连贯感。回想一下,从最开始龙拾雨对他的态度就非常热烈,甚至称得上熟络。而这种熟络并没有展现在其他任何一人身上。简单来讲,沈朝幕不知道最开始的亲近是从何而来。他最后还是拉过了龙拾雨的手。带着某种喜悦。虽然不知道龙脑袋里到底装着什么奇怪的思维,但是这绝对也是喜欢吧。就算再不济,也必然是纯粹又热烈的好感。毕竟傻龙连说个谎都说不好,再让他伪装什么情感简直比登天还难。所以等到时机恰好......就该是告白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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