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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0 (第1/3页)
轮了一轮生肖,就此疏远,也是桩令人惋惜的事。放在过去,哪怕是大学时期,温凛说这话他都会深信不疑,可人在职场摸爬滚打过几年,又岂会全然相信他人的社交辞令?所以他也只能是就这么一听,一应。温凛插了碟中的一块龙虾肉,细细咀嚼,咽下:“不比那道祁门红茶烟熏银鳕鱼差,尝尝吧,不亏。”既答应了以平常态度对待温凛,司远只好也插了一块品尝,囫囵吞下:“嗯,确实鲜美,怪不得大佬们都爱吃这个。”温凛嘴角翘起了一个微小的弧度:“喜欢就多吃一点吧。”“好。”司远故作轻松地又吃了一块,含糊地催促道,“你别只盯着我吃,搞得我怪不好意思的,你也吃嘛。”温凛舀了半调羹烩饭,其中的米粒一眼都能估出数,翠绿的露荀嫩得快要入口即化,他就那么浅尝一口,再舀半勺,再浅尝。“你也吃点肉嘛,”司远顺势把龙虾碟推了回去,“每次看你吃饭,都觉得你胃口不好,一脸克制,像是正在减肥。”胃口不好吗?温凛眼前莫名闪过傅观宁坐在桌边,愁眉苦脸跟自己讨价还价少吃几口的模样。但那不是胃口不好。没吃撑的时候,他坐在桌前,一口一颗草莓糖葫芦,腮帮子动得很有节奏感,一点点草莓汁液沾到唇上,把他淡色的嘴唇染出了嫣红的色泽。那景象,几乎是要说服看客把糖葫芦当绝世美味来看。只有小孩子才会把饭吃得那么香吧,大人只会不声不响地品尝,并将之视为宠辱不惊的优雅。温凛露出一个笑,说不出是自嘲还是觉得这问题有趣:“可能是习惯了在吃饭的时候想问题吧,没太在乎吃的是什么。”司远随口接过他的话:“也是,我有时忙起来,都不记得自己当天吃的饭是什么。不过和你不一样,我是真糙,平时不应酬,吃吃便利店十几块的盒饭也觉得还不错,反正比我自己做的好。”“呵……”温凛想到他上次关于“有老婆做饭超幸福”的发言,垂下眼帘干笑一声,“我对食物也没太在意,干净卫生有营养就行。做饭我没试过,不过看家里保姆做了几次,看样子不算很难,如果要学,看看菜谱,估计上手也很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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