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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9 (第3/3页)
拍:“快过来睡!”被子里刚填进人,林肆就带着体温趴到很近的地方,眼睛都不眨地看陆厌。“怎么了?”林肆在被子底下牵他的手:“看你一下。”陆厌便侧过身,揽了林肆到怀里。林肆比所有Omega都要黏人。能统计的话,林肆可能算是世界上最黏人的Omega。在泡泡里刚接触林肆时,陆厌只当他是为了有一个Alpha所以不停追着自己,他觉得林肆黏他,大概率是和所有Omega一样,喜欢Alpha提供的依赖感,陆厌虽然享受林肆的黏人,但前期一直将这部分归类到Omega的性别成因。直到这一刻,林肆滚到他怀里,他心里的念想才完全反过来。他是依赖林肆的。林肆出现前,他的生活像一片干燥沙漠,连杂草都长不起一棵,不管白天黑夜,风吹过去全是老旧而无趣的尘土,沙漠上的太阳有规律地升起落下,日复一日,将本就不年轻的心烤成迟暮,从头到脚都失去活力。而林肆是那个忍着烈日,一步一脚印走进来的花农,他辛苦地播种,笨拙地盘腿坐在种子边念奇怪的咒语,坚定地相信会从坚硬的土壤里开出锦簇花团。他纯粹又热烈,嘴里说出的喜欢是爱意,唇角露出的微笑是爱意,眼睛流出的泪水是爱意,每一个望向你的灼灼目光也是爱意。爱一个人,最好要肌肤相亲,才算捧着彼此的心。☆、第67章林肆醒来,陆厌已经走了,床头上翘着一张纸条,只有留下笔迹的地方,才被压实着贴住桌面。林肆摸起来笑了笑。去年冬天,陆厌还是Y的那会儿,林肆就曾经幻想过Y的模样,虽然Y说自己二十三岁,但林肆心里没太信,像Y说话那样简短又严肃的人,不可能是二十三,三十二倒说的过去。结果没想到,Y竟然是陆厌,不过再一联想,是陆厌也不怪了。像永远整齐挺括的衬衫和西装,陆厌在外人面前从来都是一丝不苟,连一个笑都欠奉,处理公务时更是个油盐不进的冰块。他按照自己的原则,约束别人,也约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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