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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7 (第2/3页)
以陆厌很难干脆地将林肆和忘了爱划上等号。所幸林肆不在家。如果门开的下一秒就见到林肆,陆厌也许不知道要如何面对他,是将他当做忘了爱,还是装聋作哑。玄关灯光亮起,陆厌没有在门后看到林肆,却想起很久前一个清晨,抱着柱子被他吓到的林肆。客厅和走时没有什么不同,陆厌照惯例拎着公文包回房,瞥见茶几上的两块白色纸条。上面一块是李阿姨的字迹:【先生们好,在走廊第二块大理石左上角位置捡到这张纸条,不知如何处理便放在茶几上了。】。陆厌将它挪走,看到底下那张很不整齐的,像是被人从笔记本上生拉硬拽下来的纸条。笔迹稚嫩,毫无章法,字可以用得上“丑”来形容。陆厌却拿在手里,半晌,弯起唇角,在空旷的客厅里轻笑一声。怎么有这样的笨蛋,撒谎还要打小抄才记得住。两秒以后,他的嘴角以极快的速度崩成一条直线。最底下那行字写着:【和一个不说话,而且合不来的Omega合租】。陆厌没想到,自己不只是个提供信息素、帮忙扎抑制剂的工具人,在林肆眼里,他甚至是个不能介绍给旁人的、属性不友好的Omega。沉默良久,陆厌将纸折好,放在手心里,准备回房,却又停住脚步。林肆的房门没有关。大约是今早走的太急,忘记关上。陆厌握了握拳,二十多年来第一次产生了“偷看”这种心理,他将公文包落在自己房间地上,犹豫了没几秒,最后还是转到林肆房门口。他没进去,只是再次站在林肆门口观望片刻。地上铺着毛绒绒的地毯。被子完全是乱的,床很大,上面一堆乱七八糟的娃娃,有几个陆厌远远看过去,都有些破了。书桌上没有书,零零散散放着几只荧光笔,大约是看剧本的时候用的。林肆说过,他不爱看书,但是想开书店。衣柜很大,整面墙大小,除此之外还有两排衣架子挂满了衣服,放在地毯上。很符合男明星的标准。但那么多衣服,睡衣还是只穿一件破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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