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男主跟班的我天天演戏_分卷阅读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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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 (第3/3页)

试探性的反复横跳,关键为了写n/p文,关于女主的性格讨论,文章下面可以说是一片骂声。

而和自己一个名字的就是那个二傻子一样的男配,明明都知道了男主女主在一起了,偏要用一颗真心和钱来融化这块坚冰,就因为女主对他说过:“我很快就会分手的,我感受不到他爱我。”

关键是这个男配他当真了,还去当了男主虞俞的小弟,就为了可以在男主身旁看到女主阎灵儿。

这活脱脱一个舔狗啊。

你有钱,你去搞事业很难嘛,你也不想想,你出现在男主大哥身边,就为了勾引他女人,不杀了你都算不错的了。

然后自己就用了一晚上的时间,看到了和自己同名同姓配角的开始入场到死亡,闭眼睡觉前还想着第二天一起来就给作者留长评。

方朗顺理了一下脑子里的思绪,毕竟一觉醒来就到了这里,总觉得不太可能,又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讲实话,自己长到二十几岁,都没来过像酒吧这种地方,因为自己从小都被管的很严,准确说起来,自己也是一个五好青年呢。

自己做过最叛逆的事情,怕就是自己的性取向问题了。

头越来越疼,方朗顺感觉在自己脑子里看到了很多不属于自己的记忆,闭着眼睛深呼吸了几口,接收完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现在在哪,自己是谁这个问题,自己还真就穿到书里男配方朗顺的身上了!

慢慢瞪大眼睛,手摸了摸自己屁股底下的真皮沙发,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叹,虽然这是书里的世界,但是每一个东西都是那么的真实,比如里形容的,男主经常去的酒吧连屁股坐的沙发都是真皮,而自己屁股底下这个沙发,果然摸着就很高级。

眼神就这样瞥到了睡在自己不远处的男人,方朗顺作为一个上了大学,才意识到自己性取向的男生,在看到那个男人脸的时候,忍不住咽了咽口水,深黑色的头发,紧闭着的眼睛和高高的鼻梁,一看起来就是一个高傲的人。

男人躺在沙发上,一袭西装,不过原本工工整整的衣服,也不知道被哪里的酒渍弄到了,反倒显得有些美中不足。

方朗顺一下子就因为这副画面心动了,自己一直有一个毛病,平时不觉得严重,就是征服欲极强。

特别喜欢美好事物折服在自己身下。

但是自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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