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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4 (第2/3页)
用力,只有悄悄的,“啪”得一声:“混蛋。”“嗯。”钟宁点了下头,轻轻抓住钟姵的手腕,“我也觉得我特别混蛋。但我就是忘不了他。”人生在世就是这么无力。很多事情做不到,很多梦想追不来。很多人放不下。就好像双腿和心脏全是假货,奔跑的路途永远不对,想念的那张脸永远不该。明明早就筋疲力竭了,上天却不肯施舍一丁点儿回报。“妈,我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和你说。”钟宁眨了下眼睛,眼球酸得要从中间裂开。“我一看见张蔚岚回来,我就受不了了。”钟宁低落地说,“我没办法离开他。”钟宁:“这些年,我想他都快想疯了。”“妈,你的立场我明白,我对不住你。但有一点,还是和以前一模一样。我不能骗你。”“你打我吧,我不是东西。”钟宁说着,抓起钟姵的手,往自己脸颊上狠狠抽了一巴掌。他说,“我喜欢张蔚岚。你打死我,我也喜欢他。”钟姵浑身一震,一股强烈的酸楚卡在喉咙里,让她出不来声。屋里的饭菜香还在拼命往鼻子里钻,明明那么好闻,但咽进肚子却变成了苦的。钟姵看着钟宁,看着自己唯一的儿子,看着自己这辈子最大的骄傲,看着自己的全部。多年前,她一棍子一棍子揍在钟宁身上,钟宁也说了同样的一句话。——钟宁说:“你打死我,我也喜欢他。”现在。钟宁长大了,懂事了。他比年少时要温柔体贴一万倍,他的头再也不会倔强地高高昂起,他再也不会天不怕地不怕地和妈妈犟一声“我没错”,他再也没有曾经那般不可一世的强硬语气。但他还是说:“你打死我,我也喜欢他。”钟姵突然就看不下去了。再多看钟宁一眼,她的精神就要崩溃。时间真是个奇妙的东西。可以轻易改变许多,又能把坚持打磨得越来越永恒。“你出去。”钟姵把手收回来,闭上眼睛不看钟宁,她忽然觉得特别累。就像战士在沙场上打了一辈子的仗,终于有一天,她扔掉刀枪剑戟,骑着那伤痕累累,衰老无力的跛脚战马回到故土,望着了故乡斑驳破旧的城门。累得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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