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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7 (第2/3页)
以往遇见的所有人都不一样。是最特别的。他重重地点了点头:“好,那我就叫瞳瞳了。”从接受这个名字开始,他就不再是那个原本高高在上的镜湖主人,有了在乎的人之后,便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嫉妒,学会了自卑。他是这片山水的主人,这里的一花一树一草一木全部属于他,他也曾以为自己无所不能,可等他遇见那个人,才发现,他竟然可以那么卑微,他挑来拣去,能捧到那个人面前的竟然只有那么一丁点不值钱的真心。他开始暗戳戳地关注那个人的成长和生活,知道了那个人的学校、班级、家庭住址……还有,名字。那个人叫作闻砚,是他只在嘴边默念过一次就喜欢上的名字。他默默地关注着闻砚的所有动向,像个小痴汉一样,会因为闻砚开心而开心,会因为闻砚难过而悲伤,不知不觉中,闻砚竟然主宰了他的喜怒哀乐。他开始渐渐意识到,他那不同寻常的关注和闻砚在他心目中特殊的地位,早早就被人类赋予了定义。古时叫心悦,而现在,叫作喜欢。闻砚生得那样夺目,又那样优秀,关注闻砚的人又何止他一个?从小到大,闻砚收到的男男女女的告白多不胜数,但好在,闻砚从来没有松口答应过任何一个人。闻砚高三那年,有个女生拿着一个粉红色的信封,把人堵在了教室门口。说喜欢他。然后毫不意外地被拒绝了。或许是因为被拒绝之后哭得太过惨痛,他在窃喜之余,悄悄地跟上了那个啜泣的女生。抱着一种近乎恶劣的心态,想要去看看她的下场。他一路跟在她身后,听见赶来安慰她的朋友劝她:“怎么就是喜欢了?你只是被他的外表迷惑了!”女生摇了摇头,咬定:“不,我就是喜欢他!”朋友问她:“你怎么知道你是真的喜欢他,而不是一时的冲动?”那个姑娘哭得抽抽噎噎,但还是一条一条地给闺蜜叙述:“我当然知道什么是喜欢,我不敢和他对视,可我的眼睛总是追逐着他的身影。“我有一点儿小气,可我的所有东西都想和他分享。“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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