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表演之神[娱乐圈] 第77节 (第5/6页)
而如果要‘投机’,温佩佩就想到了程程...她认为程程就是‘奇货可居’。 在温佩佩认识的所有没有去到大公司的新人里,程程是最有潜力的一个。或者更进一步说,算上去到了大公司的新人,程程也是条件数一数二的! 虽说这年头捧人靠资本,只要有足够的曝光度,捧个小红不难,但捧人也不可能真的一点儿不看本人条件的。 而优秀的新人本身,也是有价值的...如果不是这样,经纪公司签人的时候为什么还要挑选,而不是随便大街上拉一个人? “我认为程小姐是有能力成为头部艺人的...所以我想做程小姐的经纪人,只要程小姐成功了,那么我也能成功。”温佩佩没有收着的意思,将自己的意图说得明明白白。 “程小姐真的可以考虑考虑我,如果程小姐还是不打算签公司的话,在可选的经纪人里,我就算最好的那一档了。” 大经纪基本都在大公司,会跟着一个跑单帮的艺人的,大多数都是经纪人这一行的菜鸟。如果程程不想红了之后,有了自己的工作室再找专业出众的经纪人,温佩佩确实是合适的人选。 更重要的是,以之前两人有限的交集来说,程程对温佩佩的印象还是比较好的。就圈子里的人来说,她是难得的诚恳了。 “原则上我当然不拒绝有一个专业的经纪人带我,但艺人和经纪人之间的信任不是口头说说的...嗯,我是说温小姐,我以后会麻烦你一段时间了——信任不信任的,慢慢来、慢慢看。”考虑到自身的实际需求,程程很快做出了决定。 事实上,她本来也考虑着要不要雇一个专业的经纪人了,不只是带带自己,也带带徐甜。徐甜是想做经纪人,但靠自己摸索是很难的,最好还是有个师父领进门。 做决定是很简单的事,只是信任和默契就不是一朝一夕能有的了。 第二天,程程和温佩佩就签订了合同...因为是艺人直接和经纪人形成合同关系,这可比扯上经纪公司简单多了。特别是对艺人,尽可以让合同倾向自己。 除了基本的雇佣合同,两人还签了委托合同,只不过委托合同是亲兄弟、明算账,解除合同的条款定的很细。 基本上温佩佩碰了线,程程就能解除合同。 签下合同,帮程程检查合同的周亚杰还在呢,温佩佩就发挥了她成为经纪人后的第一个作用:“我假设程程你现在手头没戏,那我推荐你去见一见刘宏导演,他手头正有一部戏。” “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