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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3/3页)
一句话没和我说,我给他包扎换药,管水管饭,还他妈给他洗内裤,在第四天的时候终于换来他一句:“我叫黎凯。”我正蹲在塑料盆面前搓衣服,冷不丁听见这么一句,诧异道:“合着你不是哑巴啊?!!”他脸上的伤好得差不多了,看样子年纪不大,估计也就二十多岁,模样是一等一的俊啊,穿着我小一号的T恤低头敛眉的样子都衬得我等凡夫俗子那是叫一个猪狗不如。黎凯盯着满盆的肥皂泡泡,摇头道:“不是哑巴。”我在搓的是他的内裤,大牌子我不认得,也不知道能不能用肥皂洗:“你先将就穿着我的衣服吧,你那身都破得不成样子了……哦,对了,我叫程洹,三点水一个亘的洹。”黎凯盯着我,他深邃的眉目在出租屋廉价的白炽灯下依旧显得英俊,他似乎笑了一下,重复我的名字:“程洹。”他这样喊,像是把那两个字拆碎了在齿间磨,吐出来的不是我的名字,倒更像是白森森的骨头。我站在逼仄的卫生间和坐在床上的他对视,莫名打了个一个抖,觉得这男的有点邪门儿,也不敢提让他用手表和手机来报恩的事情了。黎凯身上的伤好得七七八八了,他大部分时间还是沉默,只是在我放学回家做饭的时候会和我搭两句话。诸如你会做饭啊,很好吃,谢谢你帮我洗衣服之类的。他时常会用一种幽深的眼神盯着我,眉弓深长,冷漠的侧脸线条有种阴郁而挺拔的凛冽,曾经我以为他那通身气质是有钱人天生自带的钻石冠冕,后来才知道那是他身上早就为我备好的恶劣。要不是他一开始装得这么纯善,我也不至于和那些无知女生一样被他骗这么久,后来等我反应过来我捡的不是路边一只狗,是一条大尾巴狼的时候已经晚了。总之黎凯没待多久,大概半个月之后,我放学回来看见人不见了。他穿过的衣服整整齐齐折好放在床头,那块我一直垂涎的手表也被他留下来了。高三课程紧,我还得兼职赚钱,回家之后躺在床上像条死狗连给自己打手枪的力气都没有,也自然没心思去思考黎凯去了哪里,直到他再次出现在我面前——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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