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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 (第2/3页)
r>刘夏和何子殊认识的很凑巧。那年何子殊17岁,高二的年纪。穿着一身省重点的校服,站在当地有名的“野区”——酒吧一条街。书包还端端正正挂在肩上,没抽条的身段和来往的人比起来,显得格外清瘦。根苗正红的少年模样,手里却拿着十几张颜色各异、满是视觉冲击的宣传单。他眨巴着眼睛一字一字道:“你们招驻唱歌手是吗?我来应聘。”丝毫不露怯。当时刘夏正被老爸揪着耳朵从隔壁网咖拉出来。在街角和何子殊碰了个正着。一个勤工俭学的三好生。一个爬墙放炮的小霸王。那身扎眼到不行的校服,在眼下这个环境,严重刺激了小霸王的自尊心。刘夏他爸为了让刘夏沾点省重点的仙气,又怕这唇红齿白的少年被拒绝之后,转头去别家做夜场生意的,还不如放自己眼皮子底下帮一把,把何子殊当做兼职招了进来。刘夏显然不这么想。他觉得敢背着书包跑到这里“混饭吃”的,指不定在哪儿野呢。说不定身上那身衣服也是从隔壁街扒的。也就骗骗他爸。于是没什么好气的自报名号:“十四中,刘夏。”而他爸眼中仙气飘飘的三好生,眨了眨眼睛,满眼无辜:“咏春,叶问。”从此“梁子”就结下了。原先,酒吧里所有人都知道,小东家很不喜欢那个小兼职。后来,酒吧里所有人都知道,小东家很喜欢那个小兼职。再后来,就连刘夏自己都快忘了怎么就和这人“好”了八年。何子殊就这样,躲在刘夏他家的小酒吧里,安安稳稳唱了一年的歌。那时候何子殊还不叫何子殊。脱下省重点的外套,戴着能遮住半张脸的黑色口罩,外表很飒,骨子里又很乖,别人点什么他就唱什么。没有一点脾气,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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