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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男人。结果刚下车的林总就看见了站在沈瞳身边的另一位高大男人。站的还挺近。还不如叫他林总呢,他沧桑地想。怎么说那样他还能有点威信力,不至于让贼精的小孩连买车吃饭都带上别人。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下意识的排斥这位疑似沈瞳恋人的人。沈瞳为两个人介绍彼此。他说顾钰是干金融的,林重山可不会真的就以为顾钰只是个搞金融的。顾钰,金融圈势如破竹的新秀,也只有沈瞳这样从不看新闻的人会不知道他。林重山沉着地笑了笑,“你好,我是林重山,久闻大名。”“林总好,您才是,久闻不如一见。”两人握手。看着挺和谐的,不过沈瞳就是觉得,哪里有点冷。这种情况,放在女生们喜欢的脆皮鸭文学里的话,是叫做修罗场没错吧?可林重山又不喜欢他。修罗场什么的,不可能成立的。他拿手肘怼顾钰的侧腰,“说话注意点儿,这林总,我上司呢。对吧,林总?”他话里的揶揄很明显,但在场的两个男人俱是几不可察地沉了脸色。一个为的是他和顾钰的肢体接触,一个为的是他话里对林重山的维护。37沈瞳对这种他自以为不是修罗场但其实就是修罗场的场面适应良好。“还进去吗?”他向车行的方向歪歪头,对两人胶着在一起的视线表示了十分的不耐烦:“我还等着一会儿吃饭去呢。”“好。”“当然进,说好了给你当参谋的。”他们并排进的车行,沈瞳被夹在中间,两边一左一右走着均比他高了小半头的林重山和顾钰。三人的上档次的穿着、惹眼的容貌以及行走间自然流露出的不凡气度无不彰显出他们的身份。因而自然而然的,一进店便得到了在场几乎所有人的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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