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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高门 第30节 (第4/5页)
他请求衙门主持公道,勒令施菀履行婚约,嫁给他。 与诉状一起递上来的,还有个装了八两银子的钱袋。 陆璘第一次在乡邻间鸡毛蒜皮的案子里生起那么大的怒气。 他将那钱袋举起来示众道:“公然贿赂官员,先打二十杖。” 衙役上前按住张大发,先将张大发打了二十杖,打得那张大发哭爹喊娘,等打完二十杖,陆璘才问:“你说这是施柏仁与你签定的婚书,可能证明这字真是施柏仁所写?又是否有证人?婚书可曾上过衙门登记盖印?” “这确实是施柏仁的字迹,证人……证人我也有,是我侄子,他在德安府做捕快。”张大发一边疼得龇牙,一边说道。 陆璘冷哼:“侄子?此人与你为亲属关系,作不了证。另外据本府所知,你早在施菀离开安陆时就已经续娶,如今又有什么脸面再提出娶施菀?” “草民是续娶了,可那施菀也另嫁了啊,她也在京城嫁人了,我们这是互相抵了!我都不说她,难不成她还要来怪我?”张大发立刻道:“再说,回头我马上把我续娶的婆娘休了,再娶施菀,不就成了!” 陆璘紧紧盯着他,半晌吐出两个字:“无耻!” 说完便直接宣判道:“施柏仁已去世,婚书死无对证,不能作数;男女双方早已各自婚嫁,互不相干,原告不可再寻衅滋事。”说完便吩咐衙役:“带下去!” 张大发不服地喊道:“怎么不能作数,白纸黑字,当然能作数!” “我要去德安府找我侄子,让他来给我作证!” “我是在施菀逃去京城后再娶的,就算有错也是她错!” …… 陆璘看着他,忍着怒意深深吸了口气。 待散衙,他回后院房中思虑片刻,没叫长喜陪同,也没叫马车,就自己出了县衙,往雨杉巷而去。 施菀的院子,就在雨杉巷。 天气晴好几日,她院前那几棵杏花都开了,正是日落时分,落日余辉洒在那白色微粉的花瓣上,让那□□染上了一层淡淡的金黄,美得不可方物。 他久久站在那里,看得出神。 然后不知过了多久,施菀从药铺后门出来,往这边而来。 她的院子与馨济堂就隔一条巷子,从馨济堂后门出来便能看到。她走了几步,抬眼就看见他站在自己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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