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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第3/3页)
样都没有,只是平和地坐在那等前奏,然后开口唱。“I’mughingosidegontheinsideCauseI’msoinlovewithyou”跟他定坐高脚凳的演唱姿势一样,入耳是少年一贯冷清的唱腔,每次唱的都是白斯明没怎么听过的英文歌。也不知道是英伦民谣还是布鲁斯,无论多跌宕激昂的配乐,都能在他气质独特的嗓音下被打上“谢初鸿”的标签,那点超出年龄的暧昧像是与生俱来,甜蜜又哀伤,总让人听着听着就入了神。虽然他跟谢初鸿昨天才闹了不愉快,但每出一次学校大门,他们两个之间的关系就会默契地自动格盘一次。从某些角度来说,他们两个是像的。不比其他表演或是乐队嗨歌,谢初鸿唱歌的时候舞池里一般没什么人,氛围更适合安静调情,好这口的,都会特地挑在他驻唱的时间过来。——有人端着酒来找白斯明搭讪,白斯明扫了眼对方干净的长相,没拒绝。来人看着年纪不大,估计是隔壁大学城的学生,脖子上戴着黑色的chock,皮肤很白,即使灯光昏暗也能看清他脸上因为紧张泛起的红晕:“我注意你很久了,你每次都一个人。”“听歌才来。”白斯明翘起搭在杯口的食指点了点台上人。来人面上更红了,磕巴道:“是、我发现了,所以觉得你说不定会喜欢我。”听出潜台词,白斯明唇角浅浅勾出一个弧度:“你们两个可不是一个类型。”青年刚想再说点什么,就听耳边歌声停下,靠近舞台的位置骤然响起一阵热烈的起哄。等他回神,他想搭讪的帅哥已然起身越过他大步过去。就在刚刚,谢初鸿正唱一半,便有个个头壮实的肌肉大哥捧着一大束玫瑰蹦上台来了。这样的表白戏码并不少见。谢初鸿粗略目测了一把他怀里的玫瑰有几朵,连把自己麦克风借出去的准备都做好了,就见这人对着他扑通一声直直跪到地上。谢初鸿第一反应是觉得膝盖疼。那哥就跪在他凳子腿边,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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