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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第3/3页)
些亮,但声音不绝于耳。宋铭铮喜怒无常,年纪小小,会照着镜子盯着里面那张好看的脸,然后忽然把镜子砸碎,接着跳到碎片上踩的脚底全是血;也会在隔壁贵族中学跑操时拉开窗帘,从在这里看去并不显眼的联排别墅中露出一只上挑的瑞凤眼,拿出那把他离开法国故乡时,父母送给他的配枪,出生在这样的家族,那算是他童年时期收到的唯一礼物。寄养的人家早就发现他的异样,他们不敢阻拦,但是他们怕他。宋铭铮不在乎这些,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后来贺听昭总觉得宋铭铮小时候吃过的苦太多,可他自己却没什么感觉。他不需要童年,不需要所谓的快乐,他甚至没想过需要的原因。他阴郁,他也无聊。无聊的坏蛋迟早会做出那些出格的事,哪怕他现在还没有长成。但他最后从窗帘中放下了枪。比划来比划去,最终他的眼睛里,倒映了一个人的影子。那个男孩从操场的栅栏边跳了出去,皮肤白的很,但和宋铭铮现在习惯了的那种白不一样,是健康的,天然的奶白色。宋铭铮的视力极好,甚至能看得到他因为跳跃运动,脸上微微泛起的红润。接着叽叽喳喳有三五成群的少年蹦下来,彼时还只是个富家小少爷的贺听昭遥遥的冲他们挥手,接着他们勾肩搭背的,不知去到哪里了。宋铭铮依然没什么感觉,但他觉得自己又不是那么无聊了。贺听昭经常在大课间时逃课,后来宋铭铮甚至记住了他每天的习惯,哪只脚会先落地。也偶尔记住其他人的脸,那些人有的现在和他还算熟悉,因为他们仍然会和贺听昭来往,关系不错。他的小昭,从始至终都是受欢迎的性子。不像他自己,像个身体健康却被囚禁起来的怪物。他就这样,躲在几米外的房子里,每天守着九点五十分的下课铃,在早晨十点,阳光最好的时候,陷入他的暗恋。后来宋铭铮因为家族的命令搬去了西城。有了属于他自己的这一整座宅邸,他不再需要躲避讨厌的阳光,却像是真的走进了黑暗里。那天大概是心血来潮,他从一整个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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