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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0 (第3/3页)
r>他还告诉我,他十一二岁就出来混,家里穷得实在揭不开锅,他妈母猪下崽似的几年就下了一窝,生了又养不活,送掉好几个,他就是其中一个。“亲生肉还有三六九等,何况捡来个白搭的呢?我啊,就是被领回去卖苦力的,凭什么?”所以毛林就跑了,临走还顺了些盘缠,他说这是他应得的“工资”。“嘿嘿,我走的那会儿,‘家’字怎么写都还不知道呢。现在我知道了,又顶个屁用?”我想我也是我哥捡来的弟弟,但我比毛林要幸运,我知道什么是家。“你来南汀,算是来对啦!家有这里好吗?南汀啊,知道是什么地方吗?好大一个销金窟!”毛林说这些话的时候,两眼放着光,兴高采烈地用手比划,仿佛他是身在幻想中偌大的销金窟里,而不是筒子楼里一间又黑又小的屋子。——他住的地方在一幢老筒子楼里,长廊往西最后一间,租的房子。两张上下铺的床,毛林把皮包往上铺一扔,躺下就呼呼大睡。这就是城市了。孟光辉口中的“窑子”、毛林嘴里的“销金窟”。毛林像张不渝的叔叔一样,说这里遍地都是金子。但我没看见金子。我从小窗户往外看,遍地都是影子,人影幢幢,像一场醒不来的梦,眼睛闭上再睁开,还是在梦里,醒不来,也睡不着。在“家”就好了,在祖母的百衲被里,睡在我哥身边……可是我敢去见他吗?我敢回去吗?回去,看我哥穿西装、成为梅青青的新郎官,看梅青青把鲜红的唇印贴在我哥脸上,盖住那条疤……还是看我哥的手揉红梅青青的屁股,留一夜的印子?我做不到。我改不了自己的神经病,戒不掉“犯贱”,死也做不到。我情愿变成一只孤魂野鬼,死在外面,也不要活在我哥和梅青青的温柔乡里。“哥,我爱你。我永远爱你。”——我把这句话写在纸条上,放在存钱罐里,几乎是个空罐,我存的钱差不多花光了,还有另一张火车票,终点站是南汀。我把它们一起留给了我哥,不知道他有没有看见。没看见也没关系,反正火车票已经过期了,这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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