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四千年后(全)_分卷阅读20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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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204 (第2/3页)

br>    其中精研一种学问的,被称为“大师”;而了解所有学问的,则被成为“贤者”。

    前者将被国家供养,进行研发或是进行本领域的高难工作……比如说军事顾问、农业顾问、律法顾问之类的职业。

    而后者则会成为祭司或是书记官,在塞浦路斯或地方城镇从政、亦或是教书育人,培养下一代的所罗门教信徒。

    除此之外,耶稣还在全国积极推行更加准确的新法。

    原本推罗人使用的法律,依然是所罗门在位时期所编著的那本。对于千年前的人们来说,那无疑是非常先进的法律……甚至触及到了贸易和婚姻、继承之类的死角。

    可以说,所罗门法典是罗马、推罗、埃及共同使用的法律汇编原集,甚至波斯人的法律都有些许借鉴了所罗门法典。

    但无论是罗马还是埃及,他们都将这种法典和本国的传统进行了结合与修订。只有推罗人原封不同的采纳了所罗门法典——当然,这也与他们本国、本民族并没有坚实的文化基础有关。

    然而,那时极为先进的法典,一千年完全不变、依旧也是有些落后了。

    而耶稣以所罗门转世的名义重新立法,得到了推罗国内有识之士的认同和赞成。这是他们早就想做的,却根本无权、也无力完成的事业。

    新创立的新法在所罗门法典的基础上,特别强调了集中式皇权的合法化,提出了人人都应达成、以及必须努力达成的“至高”与“和谐”之道,来约束众人的行为、使社会进行正面意义上的自我变革。

    “至高”是指,人们应当以勤劳为衣、以智慧为冠、以诚实为靴、以勇气为剑、以忠诚为袍。

    而“和谐”则要求人们应当敢作为而懂得敬畏、勇敢而不鲁莽、倔强而有原则、热情而不冲动、乐观而不盲目、圆滑而不怯懦、心无恶念而不幼稚。

    这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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