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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十一,那就算了吧 (第2/2页)
偷橘子偷黄瓜偷鸡,专挑横行乡里的恶霸。陆明岚还拍着胸脯说,若他不生在富贵人家,肯定会去捡一本秘籍,做一个行侠仗义的剑客。 那时候,苏芷北说自己最喜欢的侠客叫楚留香,陆明岚便给自己起了个歪名叫陆留香。 有一次不知道偷什么东西,苏芷北跑得慢被地主抓住了。本来已经逃跑的陆明岚又折回来救她,生生挨了顿狠揍,躺在家里两个月没出门。 那时候,只要叫一声“陆留香”,陆明岚就会护在她跟前,用那身细皮嫩肉替她挨揍。 “他虽然好玩,但是心肠一直很好……” 车窗外的雨一直下,像风一样凉。 “平日里说话不正经,或许是在花楼里学会了油嘴滑舌,但是从来不会真的强迫我做任何事……” 少女的声音飘飘忽忽,仿佛消散在雨幕中。 马车夫听着听着,手里的鞭子渐渐没了劲儿,也幽幽叹气道:“我们做下人的也喜欢伺候大公子。同其他人比,他不怎么发脾气,从来都是宽厚的。” 所以时间真的会改变一个人吗?从前的陆明岚会这么不顾及她的心情,热络地往花楼跑吗? “算了吧。”苏芷北敲敲车框,“我突然觉得,凡间已经没什么值得留恋的了。快些办完事情,我想回云霞山了。” “好嘞,仙师!”马车夫大声答应,只觉得苏芷北是他遇到过,除了大公子以外,第二个如此平易近人的主子。 (我知道这章比较短,别打了再打人傻了(つ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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