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同事通奸的日子_和同事通奸的日子(49)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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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同事通奸的日子(49)完 (第12/14页)

满足各位狼友的八卦之魂了吧。

    我是基本已经把想说的都说完了,哪怕日后还有一些星星点点补充,估计也没什麽更新的欲望了。毕竟这件事对我来说已经完结了两次,现实中完结一次,写完这篇文后又完结了一次,而这第二次完结,对我来说应该是真正的终结。

    人总要向前看,是不?

    写完这篇文,我也该着手准备看看,是不是正儿八经地写一部正经的,毕竟也有好多狼友留言说,我写的这一手文字,不去写白瞎了啊。

    哈哈,受宠若惊,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写来玩玩儿就行了。

    最后我再说说写这篇文的意义和动机吧,这是真的最后了。

    有人说我行文啰嗦,谢谢这位狼友提出的意见,只不过这一点我自己一直都很明白,倒是让你费心了。

    我写这篇文,最重要的一个目的其实就是畅所欲言,这也是我选择以第一人称叙述写法的原因之一。

    如果我写的是自己构建出来给人看的故事,那当然会注意叙事节奏,该快的时候不含煳,该慢的时候细细写。

    但这篇文不是。

    所以在这种心态下经常发生的情况就是,在我自审的时候,发现有哪个地方表达得不够尽兴,回过神来时就又插入一大段心声了,哈哈,实在是控制不住,也不想控制。

    而说到写这篇文的动机,就不得不说说这篇文诞生的原因了。

    那是一个我忙完工作之后,又照顾老婆孩子许久的一个无眠深夜。

    我看着老婆和孩子的恬静睡脸,心中生起了温馨的幸福感,也对现在的一切生起了病态的保护欲。谁要是将这一切破坏了,我拼掉性命也绝对要杀了他,包括我自己。

    但是思来想去,只要我不作死,现在唯一还能威胁到这一切的也就只有一个人了,那就是馨馨。

    我自己也担心我哪天的脑子会再度发昏,所以必须做一个了断。

    可如今再无缘无故联系馨馨,警告她?不,这只会适得其反。最后一次的分别很不愉快,我没必要再刺激她,这个了断我只要在内心自己做就行了。

    至于怎麽做呢?对了,写。

    我平日里就喜欢写一些小故事,把这件事写下来也算是一种发泄,写完了就发泄完了,发泄完了那自然也就真正放下了。

    好的,想到就做,不过在下笔之前我必须先定下几个注意事项,如此才能更有效地完成这件事情。

    首先第一就是人名,必须所有人都是化名,我自己的名字更是坚决不能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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