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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辛弃疾,霍去病 (第4/8页)
兵深入大漠,功冠全军,十八岁封冠军侯。 十九岁,指挥两次河西之战,歼敌十万。打通丝绸之路,扬大汉武功威名。 漠北之战,长驱六举,电激雷震,饮马瀚海,封狼居胥。 达到华夏将领的巅峰高度。 封狼居胥,开疆万里,也成军人最大的荣耀。 性格沉默寡言,沉着悍勇,骑射无双。 他不喜欢论孙吴,但用兵却暗合兵家之道。 名去病,却仅23岁病死,令人扼腕长叹。 易天从霍去病的天赋中,能看出他是一名统帅型将领,而且最好是统帅骑兵。 除勐将天赋武威外,霍去病的封狼居胥和冠军两个特殊天赋,极为夸张。 如果霍去病统帅八百骑兵,这支骑兵攻击力提升40%,士气提升50%,勇气提升50%。 这简直是斗志昂扬,悍不畏死! 无敌骑兵! 「霍去病拜见领主,多谢领主再生之恩!今后为领主驱使,马踏之处,皆为领土。」 霍去病向一天一拜,和关羽、岳飞不同,他没有受过什么挫折。 即便死亡过一次,有过大遗憾,但话语中依然可以听出年少轻狂。 霍去病身高一米八,皮肤白皙,眉目疏朗,按理说这是书生气质,但霍去病眉宇间有一股英气。 「去病请起!」易天将霍去病扶起来。 「尘归尘,土归土……」 「辛弃疾,拜见领主。谢领主再生之恩。今后不再有大宋辛弃疾,仅为领地一小兵矣。」 辛弃疾缅怀过后,向易天拜礼。 虽然是天道规则创造他们,但他们都知道,自己是因易天而生。 天道规则让一个人复活,要耗费巨大力量,领主脱颖而出,消耗重宝,他们得以再生一世。 辛弃疾一身素袍,和霍去病相反,他的样子不像是文质彬彬的书生,他目光犀利,健壮如虎,倒像是威风凛凛的将军。 「大争之世,不论是原住民,还是我们领主,都如蝼蚁一样被摆布。天高欲登天,海阔定跨海,我与诸位一起成长,揭开这个世界的答桉。」 易天将辛弃疾扶起后,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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